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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绵竹新市镇征地拆迁分管领导: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9-03 17:54:5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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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绵竹新市镇征地拆迁分管领导,绵竹新市镇征地拆迁分管领导应由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来说: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这意味着

绵竹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绵竹新市镇征地拆迁分管领导: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绵竹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绵竹新市镇征地拆迁分管领导

绵竹新市镇征地拆迁分管领导应由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具体来说:

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这意味着绵竹新市镇的征地拆迁工作首先应由绵竹市(或绵竹所属的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在同一条例中进一步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确定一个房屋征收部门,这个部门通常称为“房屋征收办公室”或“拆迁办”,来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个部门是临时设立的,专门用于处理拆迁相关事务,其人员构成可能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等。

三、对于绵竹新市镇而言,征地拆迁分管领导可能是该镇政府中负责城建、土地或相关事务的副镇长,或者是市级政府下派的专员。然而,具体岗位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参考当地政府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

四、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绵竹新市镇政府或查阅其官方网站,以了解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负责领导和相关部门。

综上所述,绵竹新市镇征地拆迁分管领导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可能是镇政府中的相关领导或市级下派专员。具体岗位和职责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一、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流程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5、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二、拆迁的相关政策内容为:


1、禁止任何逼迁;


2、补偿原则。即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之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那么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


3、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4、拆迁户对货币补偿、房屋调换自由选择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绵竹发展规划

四、2023年绵竹拆迁补偿标准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一、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流程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5、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二、拆迁的相关政策内容为:

1、禁止任何逼迁;

2、补偿原则。即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之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那么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

3、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4、拆迁户对货币补偿、房屋调换自由选择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2、征收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1)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2)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

3、征收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执行。

4、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绵阳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按征地时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粮地和蔬菜地按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5%计算。因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搬迁企业的,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按本办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拆迁的搬迁损失、停业损失、搬迁运费及水、电、气设施迁改费用等,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二、实施办法关于住房安置

统规统建安置。即由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方式修建安置住房,在“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则下,按以下办法提供给住房安置户所有:

1、统建房安置一律按30平方米/人(建筑面积,下同)标准等面积以房还房;原房屋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标准还房安置;原主房扣除还房面积剩余部分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绵阳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确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补偿。

2、统建房安置的,每人可按成本价另行购买不超过20平方米(独生子女可再多购买不超过10平方米,均可与30平方米合并进行套、户型设计)住房。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3、统建房安置的,按每个安置人员2平方米标准,无偿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营用房,房屋产权属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其收入全部用于被安置人员的生活费用及统建房安置户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4、社区办公用房按有关规定提供。

上述标准仅供参考,若政府有公布文件,以政府拆迁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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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喻伟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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