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拆迁补偿方案,房屋倒塌后如何处理拆迁赔偿问题,拆迁补偿可选择货币或产权房调换,计算公式为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乘以重置单价、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评估采用重置法,由征地单位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
拆迁补偿可选择货币或产权房调换,计算公式为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乘以重置单价、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评估采用重置法,由征地单位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拓展延伸
房屋倒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赔偿责任分析
房屋倒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赔偿责任分析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倒塌可能涉及建筑质量、施工合同、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问题。在处理法律纠纷时,需要仔细审查相关合同和法律条款,并调查倒塌原因。其次,赔偿责任需要确定倒塌原因及责任方,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赔偿金额的计算也需综合考虑房屋价值、修复费用、人身伤害等因素。此外,当地政府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例如监管不力或违反法规。综上所述,对于房屋倒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赔偿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权益与责任,进行全面而公正的分析和判断。
结语
针对房屋倒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赔偿责任,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建筑质量、合同条款、土地使用权等因素。通过审查相关合同和法律条款,并调查倒塌原因,确定责任方。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考虑房屋价值、修复费用、人身伤害等因素。同时,当地政府的监管责任也需考虑。综合各方权益与责任,进行全面而公正的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一、房屋倒塌拆迁怎么赔偿是正确的?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三、房产纠纷的解决途经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
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房屋倒塌拆迁怎么赔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的标准,如果是行政机关想要实施拆迁行为的,那么不仅仅需要履行法定的拆迁手续,还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房屋倒塌拆迁补偿需有残存价值,不满意可要求听证或裁决。征收方拒绝补偿需咨询律师,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倒塌房屋可补偿宅基地,否则需协商。超标面积可在土地证明注明,超过部分可退还集体。空闲或两年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需集体报批准注销。
法律分析
房子倒塌拆迁还能得到补偿,但是前提是该房屋倒塌后还有残存的价值。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的,可以要求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要求有权的人民政府裁决纠纷。
现实生活中,如果征收方以房屋已经坍塌,或是被征收人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等为由拒绝给予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拖延,避免因错过法定救济期限而无法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
房屋倒了有房产证拆迁的时候如何赔偿?
有宅基证可以补偿,没有的话则要和拆迁部门好好协商。房子倒塌属于自然灭失,倒塌后应该及时申请重建,如果两年内不重建,则算自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拆迁时也不会有补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结语
在房屋倒塌拆迁后,是否能获得补偿取决于残存的价值。如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可要求政府组织听证或有权的政府裁决纠纷。如果征收方以房屋倒塌或宅基地使用权的缺失为由拒绝补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房屋倒塌后应及时申请重建,否则可能失去使用权和补偿。根据相关规定,超标面积可在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部分可退还集体。空闲或坍塌未恢复使用两年以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需经县级政府批准注销,土地归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房屋倒塌怎么赔偿
1、房屋倒塌赔偿如下:
(1)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那么户均补助2.23万元;
(2)如果是属于困难户一级危房的,那么户均补助1.23万元;
(3)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二级危房的,那么户均补助0.85万元。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1、以房换房,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
2、易地原拆原建,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
3、易地重建,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房屋倒塌后的征收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剩余价值、安置等补偿。补偿对象是所有权人,评估对象是房屋及土地。房屋不存在则无补偿,坍塌仍有残值补偿。仅有房产证不会补偿。空闲宅基地需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者由集体收回。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重置单价+土地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面积。
法律分析
房屋倒塌后,进行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如房屋剩余价值补偿、安置补偿等。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评估的对象是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如果房屋不存在,是没有房屋部分的补偿的,如果房屋坍塌、有残值还是要给予残值补偿的。但是不会仅因为有房产证,就给补偿。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拓展延伸
倒塌拆迁后的房屋补偿政策如何执行?
倒塌拆迁后的房屋补偿政策执行方式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政府会进行评估,确定房屋倒塌原因和责任。然后,相关部门会与业主协商,确定补偿方案,涉及到房屋价值评估、补偿比例等。接下来,政府会发布补偿通知,并要求业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业主提供完整材料后,政府会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补偿金额。最后,政府会与业主签订补偿协议,进行房屋补偿支付。补偿方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补偿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业主应详细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结语
房屋倒塌后,被征收人可享受相应补偿,如剩余价值补偿、安置补偿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评估对象为房屋及土地。若房屋不存在,无房屋部分补偿,但坍塌房屋仍可获得残值补偿。仅凭房产证不会获得补偿。空闲或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确定使用权的需经集体报县级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并收回土地。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补偿政策因地区而异,包括评估、协商、审核、签订补偿协议等步骤。补偿方式可能涉及货币补偿、安置房等。需详细了解当地规定并与相关部门沟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倒塌拆迁怎么赔偿
●倒塌的房屋拆迁怎么算
●房屋已倒塌拆迁可赔付吗
●房屋已经倒塌,碰到政府拆迁,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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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华晴岚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