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没补偿就在建楼房了找谁,房子被拆迁了没补偿怎么办,房子被拆迁了没补偿,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拿到合理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
房子被拆迁了没补偿,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拿到合理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问:房子被拆迁了怎么补偿?答: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市场价予以补偿的,要保证房屋拆迁后能再买到同样生活水平的房子,一般由评估公司来评估作价。除此以外,还包括搬迁、安置补偿及停产停业补偿等。
老房子被拆迁了怎么办
老房子被拆迁了可以要求补偿。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子被拆迁了该怎么办
房子被拆迁了,可以要求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拆迁怎么补偿房子
房屋拆迁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房子拆迁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结合型补偿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问:房子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答:房子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内容有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拆迁房子怎么补偿
拆迁房子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补偿: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结合型补偿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问:拆迁房子补偿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答:拆迁房子补偿协议书的内容有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房屋拆迁没有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有:
1、房屋重置费
此项补偿要求被拆迁人必须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不得是违章建筑。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但是,“违法建筑”也分不同况:
(1)对依法应当予以拆除的,进行拆除并不予补偿;
(2)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2、周转补偿费
房屋被拆可能会导致被拆迁人一时“无家可归”。不论是租房、住在别人家无疑都会产生一些费用。周转补偿费就是针对此种情况,根据当地租房标准,根据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数量给予相应补偿。
3、其他奖励性费用
一般为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拆迁方会根据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设定一定的奖励性补偿。如果被拆迁人积极房屋拆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愿做出一些“牺牲”如搬至郊区居住或不要求重新安置房屋的都可以享受到此项奖励补助。
法律分析:只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的。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被列为动迁范围并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应该在约定的日期前搬离房屋。但是,被拆迁人王某在动迁房屋被铲除之后,却声称他根本没有搬过家,也没有交付过房屋,而动迁公司在铲除房屋过程中毁坏了他的电脑,由此将动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1万元。
近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没有支持王某的诉求。空房接管单被指伪造。原审法院认定,位于北苏州路某弄某号系租赁户名为王某父亲的公有房屋,王某居住在该房屋内。后该房屋列入动迁范围,***动拆迁实业有限公司是动迁实施单位。庭审中,**动拆迁公司提供由该公司作为拆迁代理人在2007年9月27日与王某签订的《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称按照协议的约定,王某应在签订协议后的7日内,即2007年10月4日前搬离被拆房屋。
然而,王某称该补偿安置协议中虽系本人签名,但其签署的是一份空白的补偿安置协议。在此情况下,**动拆迁公司另外又提供户主签名一栏为“王某”的空房接管单,称王某已经于2007年10月2日搬出北苏州路房屋,双方在当月10日签署空房接管单,王某已经搬走了房屋内的全部财产。
王某则称,该空房接管单中的“王某”并非本人签名,且接管单中的房屋部位并非王某居住的场所,接管单系**动拆迁公司伪造。今年2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动拆迁公司当庭口头赔礼道歉,赔偿财产损失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司法鉴定查明真相
原审审理中,应王某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签名字迹是否王某所写作出鉴定。2010年4月22日,该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认为检材上落款“户主签名”处留有的“王某”签名字迹是王某所写。
王某则认为鉴定机构属营利性质,不排除该机构违背职业道德,作出相反结论,且鉴定机构的选择程序违法,因此申请复核鉴定。法院在向复核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要求王某予以配合鉴定时,王某表示因无力支付鉴定费,加之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空房接管单系伪造,不再申请复核鉴定。原审法院认为,空房接管单是被拆迁人与拆迁实施单位交接被拆房屋的重要凭证。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双方当事人一致选定的且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资质明确,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所依据的供对比材料也经双方一致确认无误,王某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但未提供证据,也不再申请复核鉴定,因此该鉴定意见书可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北苏州路房屋作为一户租赁房屋,未进行分户,故空房接管单中记载该户房屋所有租赁部位作为包括王某在内的该房屋拆迁户搬离财产的位置,并无不合理之处。而在王某于2007年10月2日搬离房屋后,王某与**动拆迁公司在当月10日交接房屋,也符合一般常理。
综上,法院认定并无证据证明**动拆迁公司实施了损害王某财产的侵权行为,据此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终审判决被拆迁人败诉王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称,原审将空房接管单作为定案证据没有依据,他没有搬过家,也没有在搬离被拆房内的财产后向**动拆迁公司交付过房屋,**动拆迁公司非法铲除上诉人没有移交、正常居住、有财产的房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市二中院认为,**动拆迁公司与王某签署空房接管单后拆除了系争房屋,因王某认为该房屋内电脑配件等财物遭损坏,据此上诉要求**动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然根据王某陈述,其曾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财物遭到**动拆迁公司侵害,但该陈述内容并无相关证据佐证,且原审中关于空房接管单的真实性已经司法鉴定予以确认,虽然王某对此予以否认,但除了自己的陈述外,其并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印证。法院据此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法律规定拆迁没房子怎么补偿?
拆迁没房子是不存在补偿问题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三、房屋拆迁怎样认定房屋主体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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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喻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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