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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无法享受征地补偿的人群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8-29 13:43:0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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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无法享受征地补偿的人群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适用于一些特定人群,如拥有当地户籍、已迁出户籍、不愿意签字或挂空户籍的大学生以及无相关证件的人员。在政府部门进行农村征地补偿时,这些人群将不受现行政策的保护。具体的

哪些人群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无法享受征地补偿的人群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哪些人群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无法享受征地补偿的人群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适用于一些特定人群,如拥有当地户籍、已迁出户籍、不愿意签字或挂空户籍的大学生以及无相关证件的人员。在政府部门进行农村征地补偿时,这些人群将不受现行政策的保护。具体的征地补偿程序包括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方案、争议处理和补偿费用的支付等环节。公职人员一般不享受征地补偿款,但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则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是否适用于拥有当地户籍、已迁出户籍、不愿意签字或挂空户籍的大学生以及无相关证件的人员,在政府部门进行农村征地补偿时,将不受现行政策的保护。

一、征地补偿程序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二、公职人员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公职人员的一般不享受征地补偿款。公职人员的户籍如果是在农村集体中的,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公务员是有征地补偿款的。公职人员能否享受农村征地的补偿要看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

拓展延伸

正在服刑人员有权分得土地征用补偿款吗

有。服刑人员被剥夺的是人身自由的权利或者政治权利,国家并未剥夺其获得合法财产的权利。农村村民因为犯罪被判刑后,在服刑期间依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服刑人员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不应以其为正在服刑的罪犯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款。

结语

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适用于拥有当地户籍、已迁出户籍、不愿意签字或挂空户籍的大学生以及无相关证件的人员。公职人员不享受征地补偿款,而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程序包括公告、登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争议处理和补偿费用的支付。

法律依据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二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和农户不可在征收土地范围之内抢栽、抢种作物和更改用地性质。抢栽抢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偿,更改用地性质按更改前的用地性质给予补偿。

二、哪些人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以下人群不享受征迁补偿: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没有户籍的居民、动迁安置协议上不同意签名的人员、空挂户口的人员、无宅基证的村民。


不享受征地补偿:


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


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


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


4、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什么时候领取补偿费用


1、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2、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三、无法获得征地补偿金的人群

动迁安置房交易受限制。福利分房后不再享受动迁安置,安置房不能随意买卖。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受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约束。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超过5年后可以自由交易。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的中低价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有差异,不是任意情况下都可以买卖。

法律分析

在这座房子里,具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需迁移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以及与有户籍的人作为配偶共同居住的人,被称为安置对象。若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则不符合条件。

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

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

一、福利分房后不再享受动迁安置

福利分房后不再享受动迁安置。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但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而安置房虽然也是可以上市交易,不过此时对上市交易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自然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而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可能安置房的价格相对要低一些,但其实对于购房者而言实际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很大的,因而建议各位要是打算安置房,最好是先考虑清楚,综合判断。

二、拆迁安置房交易有什么限制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权超过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3.如果是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买卖的。

结语

动迁安置是针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进行的房屋安置,具有户籍或没有户籍但需迁移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以及与有户籍的人作为配偶共同居住的人,被称为安置对象。在动迁安置中,户口数为准,所有居住人需签名同意,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福利分房后不再享受动迁安置,安置房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或征收房屋的农户的房屋,虽然可以上市交易,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拆迁安置房交易有限制,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买卖的。

法律依据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三条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四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六条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四、关于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若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五、哪些人群不在征地补偿范围之内?

补偿安置对象的认定标准主要是根据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各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差异,认定标准包括户口类型、村民身份、居住地、婚姻状况、教育情况、宅基证和宅基地来源等。因此,需要根据具体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被征收范围内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法律分析

对于补偿安置的对象一般的认定标准为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而根据各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对于安置对象的认定也是不同。通常有以下划分标准:农村或非农户口、村民资格、是否在本村居住、是否外嫁、是否在外就读户口迁出、宅基证的有无、宅基地的来源等。

因此,应当根据被征收范围内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在该地区具体有哪些人不符合安置条件。

拓展延伸

征地补偿政策的适用范围及排除人群

征地补偿政策的适用范围及排除人群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政策,而哪些人群不符合条件被排除在外。征地补偿政策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被征收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承包经营者、农民、居民等。然而,也有一些人群被排除在征地补偿范围之外,例如非法占地者、违法建设者、未经批准的经营者等。这些排除人群通常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无法享受到征地补偿政策的权益。征地补偿政策的适用范围及排除人群的明确界定,有助于确保公平公正的土地征收和补偿过程,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于安置对象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一般而言,补偿安置对象的认定取决于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具体的划分标准包括农村或非农户口、村民资格、居住地、婚姻状况、户口迁出情况、宅基证和宅基地来源等。因此,需要根据被征收范围内的补偿安置方案来确定哪些人不符合安置条件。征地补偿政策的适用范围及排除人群的明确界定,有助于确保公平公正的土地征收和补偿过程,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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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哪些人群不享受房屋拆迁补偿,哪些人不能享受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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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汤昭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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