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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方拆迁了怎么补偿,新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为原则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3-16 18:41:3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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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方拆迁了怎么补偿,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的,农村进行建设如果不是拆迁的,是否自愿搬迁由村民自行协商,如果搬迁的,应该给予搬迁的村民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国家征收土地的,属于强制性的搬迁,但搬迁前要给先予经济补偿。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老地方拆迁了怎么补偿,新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为原则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老地方拆迁了怎么补偿,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的

农村进行建设如果不是拆迁的,是否自愿搬迁由村民自行协商,如果搬迁的,应该给予搬迁的村民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国家征收土地的,属于强制性的搬迁,但搬迁前要给先予经济补偿。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新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为原则的

一、新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为原则的

新农村搬迁是国家对不适合居住地区的群众,通过项目帮扶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区,是采取群众自愿原则,对不愿意搬迁的农户也不会强迫搬迁,你可以选择继续在老地方生活。主要是容易发生自然灾害,居住分散、环境恶劣、实施道路、电力、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的地方是搬迁的重点,也就是一方水土已经不能养育一方人的地方。所以,并不是说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实施新农村搬迁,只有符合搬迁条件,才能申请国家项目支持。在新农村搬迁项目中,群众只是筹一部分建房的钱,贫困户只筹一点点钱就能住进条件好的新房,国家项目对新农村建房都是按照人来补助的。

二、新农村建设拆迁是公益拆迁吗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按照乡村的规划对破旧房屋进行拆迁的,是属于公益的拆迁,目的是让农村的环境更好,但公益拆迁也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新农村建设搬迁是怎么规定的

新农村建设搬迁其实就是征收和拆迁原来老房屋,所以在安置了新住址之后会拆掉老房屋的,搬迁的原则也应该遵循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征收有一定的规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一、新农村建设,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的标准,在国家层面,不同的拆迁项目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四、农村是不是统一搬迁

法律分析:农村不是统一搬迁。目前,根据乡村振兴的政策,许多地区都在逐步试点推行农村统一搬迁。该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全国统一实行,一般主要是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主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五、农村以后会搬迁吗

法律分析:每年一发,没有具体时间。国家对库区移民补贴有标准,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60岁以后的一下子领取二十年的补偿金。60岁以前的每年领取600元,直至领取20年。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三十条 农村移民在本县通过新开发土地或者调剂土地集中安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直接全额兑付给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农村移民分散安置到本县内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应当由移民安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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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鲁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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