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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迁无证房补偿标准,在征收无证房屋时,是否有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3-06 08:55:1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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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迁无证房补偿标准,征收中政府部门对无证房屋应该采取的正确处理方式,在征收中很多老百姓因为对补偿条件不满无法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其无证房屋就被征收部门直接以一纸《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为违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拆除。在指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

南京拆迁无证房补偿标准,在征收无证房屋时,是否有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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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拆迁无证房补偿标准,征收中政府部门对无证房屋应该采取的正确处理方式

在征收中很多老百姓因为对补偿条件不满无法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其无证房屋就被征收部门直接以一纸《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为违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拆除。在指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征收部门就会直接强拆,分文不补。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这种将是否签协议搬迁与是否按违建处置捆绑在一起的做法是违背法律原则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申5424号行政裁定书中指出,在征收中地方政府应严格依据590号令的规定,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即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有权查处违建的机关依法判断、准确认定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同意签约就是合法建筑;不同意签约就是违法建筑”无疑是荒谬的,已被上述裁判文书所明确否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裁定中同时明确: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

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

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数额不得少于被征收人通过合法征收补偿程序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数额。

一、无证房屋能否获得行政赔偿

无证房屋固然可能属于违建,但若属于“程序违建”则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无证房屋以违反程序法还是实体法为标准,可以分为“程序违建”与“实质违建”。“程序违建”是指没有实质上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只是未办理合法手续,违反了程序性规定,那么应当允许其通过补办手续、缴纳罚款而成为合法建筑。

“实质违建”是指实质上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法通过补办手续使之成为合法建筑,其存在会对土地资源、城乡规划落实、河道行洪安全等造成持续性损害的情形。

区分“程序违建”和“实质违建”,要求人们正视违法建筑的价值与公共利益,不能一拆了之,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违法建筑能否补正手续使之合法,发挥其价值。

所以,行政机关应该综合考察这些无证房屋的来源,建房的时间,建房时的法治环境和政府相关管理是否到位,建房的动机和目的,建房者的使用和居住情况等,结合这些来综合判断被征收房屋是否属于“实质违建”,是否将其认定为完全不予补偿的违建。

二、在征收无证房屋时,是否有补偿政策?

四川省房屋征收有什么补偿吗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没有产权证有补偿吗

房屋征收没有产权证是否有补偿要看没有产权证的原因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产权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的。1、不动产权证丢失通常而言,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也是属于合法建筑的,因为此类房屋并非不拥有不动产权证,只是丢失了。因此业主想享受拆迁补偿的话,就需要先补办不动产权证。2、各种证件手续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也是属于合法建筑的。因为它的各种证件手续都非常齐全,只是尚未办理产权证而已。因此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3、违章建筑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辟谣】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就一定会拆迁?真相:不是解析:房屋在拆迁范围内的,并不一定就会拆迁的,如果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就征收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就有可能不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房屋征收包括哪些补偿?房屋征收包括以下这些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房屋有什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房屋有哪些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二十四条

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具体流程包括: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和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无证房屋的征收与补偿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规定:农民拆迁可获得相应补偿,包括不同类型房屋的补偿标准和异地安置费用。此外,今年四种无证房屋也可获得全额赔偿。新增拆迁过渡费,农民可获得2万元的安置补偿费,解决了拆迁后的安置问题。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是农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家规定,今年这4种无证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赔偿:

1.建于城市周边的房屋,由于城市的规划发展而需要拆迁的房子,可以获得全额赔偿款。

2.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之间建造的,这些房屋有特殊的历史背景,也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3.根据房屋建造的时间和当时的政策来决定,只要房子建造时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就能获得赔付。

4.农民家中时代相传的房屋,只要认定成功就能获得赔付。

新增拆迁过渡费

房屋拆迁时农民可获得不低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农民不用再担心拆迁后无法安置了。

拓展延伸

无证房屋征收政策的法律解读

无证房屋征收政策的法律解读是指对于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征收的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无证房屋征收必须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征收政策主要包括征收程序、征收标准、征收补偿等方面的规定。征收程序包括公告、评估、协商、决定等环节,确保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征收标准主要根据房屋的实际价值、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征收补偿金额。征收补偿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偿、交通补偿等方面,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无证房屋征收政策的法律解读,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实现征收与补偿的公平合理。

结语

房屋拆迁补偿是农民关注的焦点,涉及个人财产和切身利益。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类型和等级有所不同。此外,无证房屋也可获得全额赔偿,包括城市规划需要拆迁的房屋和有特殊历史背景的房屋等。农民还可获得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无证房屋征收政策需遵循公平、合理、合法原则,确保征收程序、标准和补偿的公正性,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五、什么情形下市县级人民政府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法律分析: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主要有这几点:(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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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京拆迁无证房补偿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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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傅海军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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