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板桥2008年拆迁补偿,商丘拆迁规划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商丘拆迁规划大致如下:一、编制目的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郑-徐、商合杭两大高铁的建设,商丘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适应新常
法律分析:
商丘拆迁规划大致如下:一、编制目的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郑-徐、商合杭两大高铁的建设,商丘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特编制《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三、城市规划区
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虞城县县城及利民、稍岗、李老家、郑集、大侯、刘店、谷熟、芒种桥、店集、沙集等乡镇以及宁陵县孔集乡、赵村乡、乔楼乡,总面积约2690平方公里。
四、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
市域范围:即商丘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虞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柘城县、民权县和睢县,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部与西部以商周高速公路为界,南部以连霍高速公路和睢阳产业区南侧的引黄渠为界,东部以济广高速公路为界,面积约355平方公里。
五、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交通枢纽,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六、城市职能
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
七、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商丘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8平方公里。
八、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市域常住人口2030年达到950万人,市域城镇化率达到68%。
2.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一带、三轴、多节点”。
“一主”为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包括商丘市中心城区和虞城县城,通过交通和基础设施引导促进空间对接、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远期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共同成为带动商丘市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一副”为永城市域副中心,形成以能源、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主导的重要的现代化工矿城市;发挥其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区位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市域副中心。
“一带”为连霍发展带,指陇海铁路、郑-徐高铁和连霍高速公路沿线的城镇密集带,联结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和民权、睢县、宁陵、夏邑等县域中心,是商丘市域城镇空间组织的主要骨架。
“三轴”分别为京九发展轴、商周发展轴和西南发展轴,京九发展轴和商周发展轴既是市域南北向发展的重要轴线也是商丘联系菏泽、亳州、周口等周边城市的主要通道;西南发展轴为商丘市域南部联系民权、睢县、柘城和永城的一条环状发展轴线。
“多节点”包括民权、柘城、睢县、宁陵、夏邑等5个县城及28个重点镇,形成带动区县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和农村社区4个层次,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规划期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的相关要求。
九、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东拓、西延、北控、南优”。
2.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三心引领、多轴联动、绿廊楔入、片区融合”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三心引领”即依托商丘火车站商贸区的改造提升,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展示区的保护和优化,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三大综合服务中心。
“多轴联动”即依托神火大道和南京路形成联系各城市功能片区的城市联系主轴线;依托凯旋路、宋城路和包河沿线布置服务功能,形成三条联系三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集聚轴线。
“绿廊楔入”即陇海铁路绿化廊道、京九铁路绿化廊道、商周大运河绿化廊道、蔡河绿化廊道、包河绿化廊道、南京西路绿化廊道。
“片区融合”即将城市划分为八大特色功能片区融合发展,分别为老城发展区、古城文化区、核心发展区、道北发展区、高新产业区、梁园产业区、睢阳产业区和物流集聚区。
3.片区规划
(1)老城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定位为区域型门户枢纽、现代商贸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
(2)核心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中部。定位为面向区域的城市形象展示区,集商务办公、商贸会展、文化休闲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服务中心。围绕日月湖,形成集行政办公、文化、休闲、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3)古城文化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定位为以商丘历史文化展示为核心,以历史城区保护为基础,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4)道北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陇海铁路以北。通过对区域性交通集散、特色商业街区、现代化商贸活动、生态休闲等功能的集聚,定位为交通枢纽、生态文化休闲区、生态居住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
(5)梁园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依托梁园产业集聚区和食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体育用品制造等健康产业,发展成为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6)高新产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定位为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商丘市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增长极、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服务核心。
(7)物流集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部。定位为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集综合保税、区域分拨中心、物流延伸配套为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综合物流集聚区。
(8)睢阳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以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积极孵化少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化企业。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
规划建设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建设三个大市级中心:依托商丘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形成老城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商丘古城形成历史文化展示的古城文化中心,依托日月湖畔现代化商务、金融、总部等设施的集聚,形成服务区域的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5.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高速公路环线、国省道干线公路环线两大疏解环路,引导疏解城市对外、过境交通,实现内外交通分离。
依托商丘高铁站枢纽、商丘机场等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商丘区域交通枢纽,提升在国家、区域交通网络体系的地位。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体系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形成“一环、四横、三纵”的快速路结构。规划由3条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快线网络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公交干线骨架。
6.绿地系统规划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3480.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1%,人均15.13平方米。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系统布局为“两区、五廊、九带、多园”。
法律依据:
《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
一、编制目的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郑-徐、商合杭两大高铁的建设,商丘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特编制《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三、城市规划区
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虞城县县城及利民、稍岗、李老家、郑集、大侯、刘店、谷熟、芒种桥、店集、沙集等乡镇以及宁陵县孔集乡、赵村乡、乔楼乡,总面积约2690平方公里。
四、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
市域范围:即商丘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虞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柘城县、民权县和睢县,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部与西部以商周高速公路为界,南部以连霍高速公路和睢阳产业区南侧的引黄渠为界,东部以济广高速公路为界,面积约355平方公里。
五、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交通枢纽,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六、城市职能
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
七、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商丘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8平方公里。
八、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市域常住人口2030年达到950万人,市域城镇化率达到68%。
2.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一带、三轴、多节点”。
“一主”为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包括商丘市中心城区和虞城县城,通过交通和基础设施引导促进空间对接、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远期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共同成为带动商丘市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一副”为永城市域副中心,形成以能源、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主导的重要的现代化工矿城市;发挥其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区位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市域副中心。
“一带”为连霍发展带,指陇海铁路、郑-徐高铁和连霍高速公路沿线的城镇密集带,联结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和民权、睢县、宁陵、夏邑等县域中心,是商丘市域城镇空间组织的主要骨架。
“三轴”分别为京九发展轴、商周发展轴和西南发展轴,京九发展轴和商周发展轴既是市域南北向发展的重要轴线也是商丘联系菏泽、亳州、周口等周边城市的主要通道;西南发展轴为商丘市域南部联系民权、睢县、柘城和永城的一条环状发展轴线。
“多节点”包括民权、柘城、睢县、宁陵、夏邑等5个县城及28个重点镇,形成带动区县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和农村社区4个层次,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规划期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的相关要求。
九、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东拓、西延、北控、南优”。
2.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三心引领、多轴联动、绿廊楔入、片区融合”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三心引领”即依托商丘火车站商贸区的改造提升,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展示区的保护和优化,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三大综合服务中心。
“多轴联动”即依托神火大道和南京路形成联系各城市功能片区的城市联系主轴线;依托凯旋路、宋城路和包河沿线布置服务功能,形成三条联系三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集聚轴线。
“绿廊楔入”即陇海铁路绿化廊道、京九铁路绿化廊道、商周大运河绿化廊道、蔡河绿化廊道、包河绿化廊道、南京西路绿化廊道。
“片区融合”即将城市划分为八大特色功能片区融合发展,分别为老城发展区、古城文化区、核心发展区、道北发展区、高新产业区、梁园产业区、睢阳产业区和物流集聚区。
3.片区规划
(1)老城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定位为区域型门户枢纽、现代商贸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
(2)核心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中部。定位为面向区域的城市形象展示区,集商务办公、商贸会展、文化休闲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服务中心。围绕日月湖,形成集行政办公、文化、休闲、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3)古城文化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定位为以商丘历史文化展示为核心,以历史城区保护为基础,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4)道北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陇海铁路以北。通过对区域性交通集散、特色商业街区、现代化商贸活动、生态休闲等功能的集聚,定位为交通枢纽、生态文化休闲区、生态居住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
(5)梁园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依托梁园产业集聚区和食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体育用品制造等健康产业,发展成为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6)高新产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定位为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商丘市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增长极、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服务核心。
(7)物流集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部。定位为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集综合保税、区域分拨中心、物流延伸配套为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综合物流集聚区。
(8)睢阳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以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积极孵化少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化企业。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
规划建设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建设三个大市级中心:依托商丘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形成老城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商丘古城形成历史文化展示的古城文化中心,依托日月湖畔现代化商务、金融、总部等设施的集聚,形成服务区域的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5.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高速公路环线、国省道干线公路环线两大疏解环路,引导疏解城市对外、过境交通,实现内外交通分离。
依托商丘高铁站枢纽、商丘机场等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商丘区域交通枢纽,提升在国家、区域交通网络体系的地位。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体系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形成“一环、四横、三纵”的快速路结构。规划由3条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快线网络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公交干线骨架。
6.绿地系统规划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3480.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1%,人均15.13平方米。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系统布局为“两区、五廊、九带、多园”。
法律分析:
商丘拆迁规划大致如下:一、编制目的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郑-徐、商合杭两大高铁的建设,商丘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特编制《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三、城市规划区
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虞城县县城及利民、稍岗、李老家、郑集、大侯、刘店、谷熟、芒种桥、店集、沙集等乡镇以及宁陵县孔集乡、赵村乡、乔楼乡,总面积约2690平方公里。
四、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
市域范围:即商丘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虞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柘城县、民权县和睢县,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部与西部以商周高速公路为界,南部以连霍高速公路和睢阳产业区南侧的引黄渠为界,东部以济广高速公路为界,面积约355平方公里。
五、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交通枢纽,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六、城市职能
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
七、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商丘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8平方公里。
八、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市域常住人口2030年达到950万人,市域城镇化率达到68%。
2.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一带、三轴、多节点”。
“一主”为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包括商丘市中心城区和虞城县城,通过交通和基础设施引导促进空间对接、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远期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共同成为带动商丘市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一副”为永城市域副中心,形成以能源、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主导的重要的现代化工矿城市;发挥其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区位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市域副中心。
“一带”为连霍发展带,指陇海铁路、郑-徐高铁和连霍高速公路沿线的城镇密集带,联结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和民权、睢县、宁陵、夏邑等县域中心,是商丘市域城镇空间组织的主要骨架。
“三轴”分别为京九发展轴、商周发展轴和西南发展轴,京九发展轴和商周发展轴既是市域南北向发展的重要轴线也是商丘联系菏泽、亳州、周口等周边城市的主要通道;西南发展轴为商丘市域南部联系民权、睢县、柘城和永城的一条环状发展轴线。
“多节点”包括民权、柘城、睢县、宁陵、夏邑等5个县城及28个重点镇,形成带动区县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和农村社区4个层次,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规划期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的相关要求。
九、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东拓、西延、北控、南优”。
2.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三心引领、多轴联动、绿廊楔入、片区融合”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三心引领”即依托商丘火车站商贸区的改造提升,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展示区的保护和优化,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三大综合服务中心。
“多轴联动”即依托神火大道和南京路形成联系各城市功能片区的城市联系主轴线;依托凯旋路、宋城路和包河沿线布置服务功能,形成三条联系三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集聚轴线。
“绿廊楔入”即陇海铁路绿化廊道、京九铁路绿化廊道、商周大运河绿化廊道、蔡河绿化廊道、包河绿化廊道、南京西路绿化廊道。
“片区融合”即将城市划分为八大特色功能片区融合发展,分别为老城发展区、古城文化区、核心发展区、道北发展区、高新产业区、梁园产业区、睢阳产业区和物流集聚区。
3.片区规划
(1)老城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定位为区域型门户枢纽、现代商贸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
(2)核心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中部。定位为面向区域的城市形象展示区,集商务办公、商贸会展、文化休闲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服务中心。围绕日月湖,形成集行政办公、文化、休闲、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3)古城文化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定位为以商丘历史文化展示为核心,以历史城区保护为基础,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4)道北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陇海铁路以北。通过对区域性交通集散、特色商业街区、现代化商贸活动、生态休闲等功能的集聚,定位为交通枢纽、生态文化休闲区、生态居住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
(5)梁园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依托梁园产业集聚区和食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体育用品制造等健康产业,发展成为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6)高新产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定位为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商丘市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增长极、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服务核心。
(7)物流集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部。定位为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集综合保税、区域分拨中心、物流延伸配套为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综合物流集聚区。
(8)睢阳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以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积极孵化少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化企业。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
规划建设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建设三个大市级中心:依托商丘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形成老城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商丘古城形成历史文化展示的古城文化中心,依托日月湖畔现代化商务、金融、总部等设施的集聚,形成服务区域的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5.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高速公路环线、国省道干线公路环线两大疏解环路,引导疏解城市对外、过境交通,实现内外交通分离。
依托商丘高铁站枢纽、商丘机场等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商丘区域交通枢纽,提升在国家、区域交通网络体系的地位。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体系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形成“一环、四横、三纵”的快速路结构。规划由3条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快线网络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公交干线骨架。
6.绿地系统规划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3480.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1%,人均15.13平方米。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系统布局为“两区、五廊、九带、多园”。
法律依据:
《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纲要》
一、编制目的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郑-徐、商合杭两大高铁的建设,商丘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特编制《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三、城市规划区
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虞城县县城及利民、稍岗、李老家、郑集、大侯、刘店、谷熟、芒种桥、店集、沙集等乡镇以及宁陵县孔集乡、赵村乡、乔楼乡,总面积约2690平方公里。
四、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
市域范围:即商丘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虞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柘城县、民权县和睢县,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部与西部以商周高速公路为界,南部以连霍高速公路和睢阳产业区南侧的引黄渠为界,东部以济广高速公路为界,面积约355平方公里。
五、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交通枢纽,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六、城市职能
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
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
七、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商丘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8平方公里。
八、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1.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市域常住人口2030年达到950万人,市域城镇化率达到68%。
2.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副、一带、三轴、多节点”。
“一主”为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包括商丘市中心城区和虞城县城,通过交通和基础设施引导促进空间对接、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远期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共同成为带动商丘市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一副”为永城市域副中心,形成以能源、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主导的重要的现代化工矿城市;发挥其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的区位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市域副中心。
“一带”为连霍发展带,指陇海铁路、郑-徐高铁和连霍高速公路沿线的城镇密集带,联结商虞一体化核心区和民权、睢县、宁陵、夏邑等县域中心,是商丘市域城镇空间组织的主要骨架。
“三轴”分别为京九发展轴、商周发展轴和西南发展轴,京九发展轴和商周发展轴既是市域南北向发展的重要轴线也是商丘联系菏泽、亳州、周口等周边城市的主要通道;西南发展轴为商丘市域南部联系民权、睢县、柘城和永城的一条环状发展轴线。
“多节点”包括民权、柘城、睢县、宁陵、夏邑等5个县城及28个重点镇,形成带动区县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和农村社区4个层次,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规划期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的相关要求。
九、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为“东拓、西延、北控、南优”。
2.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三心引领、多轴联动、绿廊楔入、片区融合”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三心引领”即依托商丘火车站商贸区的改造提升,商丘古城历史文化展示区的保护和优化,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集聚,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三大综合服务中心。
“多轴联动”即依托神火大道和南京路形成联系各城市功能片区的城市联系主轴线;依托凯旋路、宋城路和包河沿线布置服务功能,形成三条联系三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集聚轴线。
“绿廊楔入”即陇海铁路绿化廊道、京九铁路绿化廊道、商周大运河绿化廊道、蔡河绿化廊道、包河绿化廊道、南京西路绿化廊道。
“片区融合”即将城市划分为八大特色功能片区融合发展,分别为老城发展区、古城文化区、核心发展区、道北发展区、高新产业区、梁园产业区、睢阳产业区和物流集聚区。
3.片区规划
(1)老城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定位为区域型门户枢纽、现代商贸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
(2)核心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中部。定位为面向区域的城市形象展示区,集商务办公、商贸会展、文化休闲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服务中心。围绕日月湖,形成集行政办公、文化、休闲、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3)古城文化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定位为以商丘历史文化展示为核心,以历史城区保护为基础,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4)道北发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北部,陇海铁路以北。通过对区域性交通集散、特色商业街区、现代化商贸活动、生态休闲等功能的集聚,定位为交通枢纽、生态文化休闲区、生态居住示范区,产业转型示范区。
(5)梁园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依托梁园产业集聚区和食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体育用品制造等健康产业,发展成为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6)高新产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定位为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商丘市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增长极、豫鲁苏皖接合部区域服务核心。
(7)物流集聚区
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部。定位为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集综合保税、区域分拨中心、物流延伸配套为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综合物流集聚区。
(8)睢阳产业区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以发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积极孵化少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化企业。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
规划建设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建设三个大市级中心:依托商丘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形成老城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商丘古城形成历史文化展示的古城文化中心,依托日月湖畔现代化商务、金融、总部等设施的集聚,形成服务区域的商务中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5.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高速公路环线、国省道干线公路环线两大疏解环路,引导疏解城市对外、过境交通,实现内外交通分离。
依托商丘高铁站枢纽、商丘机场等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商丘区域交通枢纽,提升在国家、区域交通网络体系的地位。
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体系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形成“一环、四横、三纵”的快速路结构。规划由3条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快线网络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公交干线骨架。
6.绿地系统规划
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3480.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1%,人均15.13平方米。商丘中心城区规划绿地系统布局为“两区、五廊、九带、多园”。
法律分析:
1、张板桥桥闸。该宗地位于蒋口镇前张板桥村西北,涉及凡集村集体土地约0.5682公顷(合8.523亩)、后板桥村集体土地约0.1729公顷(合2.5935亩)、前板桥村集体土地约21.4493公顷(合321.7395亩)、市水利局国有土地约3.6641公顷(合54.9615亩)、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有土地约0.3237公顷(合4.855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2、洪范堂桥。该宗地位于蒋口镇常湾村凡庄,涉及常湾村集体土地约1.0953公顷(合16.4295亩)、前板桥村集体土地约0.2529公顷(合3.7935亩)、市水利局国有土地约0.2146公顷(合3.219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安置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水浇地、旱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按1500元/亩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征地补偿安置费和社会保障费组成,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分配和使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执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三、社会保障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执行。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政府制定、完善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制定和调整。
五、《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2到3年调整1次。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要求,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征地环境,现就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浇地、旱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按1500元/亩执行。
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三、未列入该标准范围内的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菜地补偿标准,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四、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发布施行之日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3〕40号)同时废止。
、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被征收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征收评估所必需的资料,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义务,不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或者不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而造成评估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_、砖木房500—650元/_、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_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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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京板桥2008年拆迁补偿政策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范诗诗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