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拆迁补偿收入凭证,补偿拆迁企业用收据可以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1-21 07:18:5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拆迁补偿收入凭证,收到拆迁赔偿款是否可以开具收据,收到拆迁赔偿款可以开具收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而拆迁赔偿款并不属于“购销商品、

拆迁补偿收入凭证,补偿拆迁企业用收据可以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拆迁集体维权 强拆起诉 拆迁律所 拆迁诉讼律师 拆迁赔偿官司 北京拆迁律师 资深征地律师 工厂拆迁律师 北京征地律师 养殖场拆迁 拆迁官司律师 养殖场关停 城中村改造 水电站关停 煤矿关停 城市更新 征地补偿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 北京前十的拆迁律所 征拆律师 最好的拆迁律师 拆迁纠纷 征地纠纷 最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 最专业拆迁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拆迁补偿 拆迁怎么谈能多要一点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一、拆迁补偿收入凭证,收到拆迁赔偿款是否可以开具收据

收到拆迁赔偿款可以开具收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而拆迁赔偿款并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范围,因此不适合开具正规的发票。然而,为了证明收款事实和金额,收到拆迁赔偿款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开具收据,作为收款凭证。收据应详细载明收款时间、金额、收款事由等信息,并由收款人签名或盖章确认。这样做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

二、补偿拆迁企业用收据可以吗

补偿企业拆迁可以用收据,但补偿协议与征收合同一定得具备。若只有收据,没有拆迁补偿协议和征收合同。是不可以的。收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该收据可作为补偿款的一种凭证。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企业应当保存好该收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三、拆迁补偿费开什么发票

法律分析:1、被拆迁房屋本身的补偿费用,应当由房屋评估人员进行专业估价,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2、搬迁费用,房屋内需要搬移的物品所需要的费用,一般以市场价给负。

3、临时安置费用,按照被拆迁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临时安置费,如果是产权调换,就不需要给负临时安置费用。

4、被拆迁商户的停产停业的补偿,因拆迁导致商户停产停业的,需要给负商户一定的停业停产的补偿金。

5、奖励性补偿金,这项补偿是为了奖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以推动拆迁的顺利进行,这项补偿各地有所不同。

一、盐城拆迁赔付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重庆拆迁补偿标准

1.补偿金额

一般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子的面积、位置以及附着物等进行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补偿标准因房屋的结构有所差异,楼房(两层以上)拆迁补偿费是以3300元一平方米;预制砖砼结构2800一平方米;砖瓦房屋2400一平方米;草房1900一平方米。除了房屋以及院内土地的补偿,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不过,具体补偿金额以当地政策的规定进行实施,全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金额也会存在差异。

2.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可以用于自行支配,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房屋的建筑成本价+土地的补偿。

(2)房屋成新

给被征收人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迁建安置,另外,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折旧率及重建成本价等因素,再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用于被征对象重建房屋。

(3)产权调换

由地方重新建造房屋,提供给土地被征收人,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同区位的拆一补一。除此之外,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及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等。

3.拆迁补偿款计算方式

(1)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房屋成新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收到政府拆迁补偿如何开票

法律分析:对于搬迁补偿款怎么开票,对方单位即被拆迁企业获得拆迁补偿款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可不开具发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该开发商所支付的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上,可按真实合法有效凭据据实进行成本扣除。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收到政府拆迁补偿如何开票?

法律分析:

对于搬迁补偿款怎么开票,对方单位即被拆迁企业获得拆迁补偿款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可不开具发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该开发商所支付的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上,可按真实合法有效凭据据实进行成本扣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收入凭证怎么写

拆迁补偿收入凭证图片

拆迁补偿收入确认

拆迁补偿收入凭证是什么

拆迁补偿收入账务处理

拆迁款怎么做凭证

拆迁补偿款怎么开具发票

拆迁补偿入账

拆迁补偿收据

拆迁补偿款如何确认收入

收到拆迁赔偿款是否可以开具收据呢

收到拆迁赔偿款是否可以开具收据呢

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做账

收到拆迁补偿款入什么科目

收到拆迁补偿款怎么开票

收到拆迁补偿款

收到拆迁补偿款怎么做分录

收到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收到拆迁补偿款怎么缴税

收到拆迁补偿款会计分录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土地拆迁补偿单据图片模板,医保凭证怎么打印: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 成本 凭证,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城中村拆迁补偿凭证,城中村拆迁房在清册时已经完成更名: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凭证,征地补偿款支付证明由谁开具: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凭证丢了,安置房结算单丢了怎么补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款冲账需要付原始凭证吗,“冲账”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冲账”??: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企业拆迁补偿凭证,拆迁企业国家赔偿证明的概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凭证怎么做,拆迁款用于家庭开销怎么准备证据: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收入凭证,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费用什么凭证(拆迁补偿费用什么凭证做账)

拆迁补偿费用的入账凭证(拆迁补偿费用的入账凭证怎么填)

拆迁补偿凭证,拆迁协议原件丢失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凭证丢了,回迁房补差价收据丢了怎么办 ?: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乡政府占地拆迁补偿费凭证,拆迁在征地手续之前合法吗:今日占地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学校要房屋拆迁补偿款凭证,北京学校拆迁法律规定是什么: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凭证,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转账凭证拆讼期是几年,10年前的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转账凭证拆讼期是几年,10年前的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转账凭证拆讼期是几年,10年前的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差额征税凭证规定,安置房建设用地减免税: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收入凭证图片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朱博涛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