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铁路占地拆迁补偿多少,最高院:何时建设工程不宜折价、拍卖,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裁判要旨:涉及公共利益的市政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发包人非项目所有权人、承包人承建项目非独立项目的情形下,建设工程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无权对工程
裁判要旨:涉及公共利益的市政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发包人非项目所有权人、承包人承建项目非独立项目的情形下,建设工程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无权对工程进行折价、拍卖并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例索引:(2018)最高法民终59号
(2021)最高法民申2486号
裁判观点归纳: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承包人仅指与发包人存在直接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不包括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不是一种合同权利,而是法定优先权利,不能通过受让取得。
裁判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可分为总包人、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以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对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仅指与发包方存在直接的施工合同关系的承包人,而不包括实际施工人。汪东华仅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施行前后,其均无权主张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故其主张一审法院审理期限违法导致其权益受损亦不成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不是一种合同权利,不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权利,而是直接依据合同法享有的法定优先权利,不能通过受让取得,故汪东华主张其基于泸西路桥公司的权利让渡取得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也不成立。
律师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施工人不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享受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是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及是否能够转让则存在争议,实践中,主流观点是该权利是法定优先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关于转让,广东、江苏、深圳等地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中,基本是认为该权利是依附于工程款债权的,可以随着工程款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而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指南中则规定不能转让。根据该案例以及最高法以往类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倾向观点是包括除了总承包人之外,包括实际施工人在内其他主体不能够通过受让取得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所以,想通过受让工程价款进而取得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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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在建设工程中,行使期限的性质认定不同,会对权利救济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产生巨大的影响。若认定行使期限为诉讼时效,则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若认定行使期限为除斥期间,则不得适用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条件是什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有: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法律分析:1、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到期,发包方未履行付款义务;2、经过承包人的催告,发包人仍不履行;3、承包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拍卖该工程,并且就该工程的拍卖所得能够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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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方地区铁路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王和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