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房屋拆迁补偿款,征收决定撤销后是否会影响其他业主的房屋征收,法律分析:撤销征收决定后,其他业主的房屋征收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决定撤销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对已经征收的房屋进行赔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分析:撤销征收决定后,其他业主的房屋征收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决定撤销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对已经征收的房屋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机关应当对已经征收的房屋及时进行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百零六条,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土地征收决定依法作出后,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如果征收决定被撤销,其他业主的房屋征收可能会受到影响,征收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对已经征收的房屋进行赔偿,以保障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如何实施征收,法定程序及步骤是什么,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进行了详细规定,征收人如能依法实施征收,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相信广大被征收人也愿意配合政府工作,但是现实中部分征收人/征收部门为了尽快完成征收拆迁事项,违法、违规征收,完全违背了法定征收的实施程序及要求,不仅导致征收工作得不到被征收人的理解与支持,一而再,再而三的实施违法征收行为,也有损政府的权威形象。下述案例是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李顺华律师代理的一个真实案例,被告某县政府第二次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等原因,再次被法院判决撤销,并责令其重新向原告作出补偿决定。
案情介绍:
原告张先生在新疆福海县某综合市场拥有一间商业用房,2017 年福海县政府启动2017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张先生房屋所在的综合市场在该征收项目的征收范围内,但是因为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行为,并且补偿标准过低,无法保障原告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准,因此,张先生一直未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21年4月5日福海县政府对张先生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第一次作出的补偿决定存在诸多违法问题,如只规定了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剥夺了张先生选择货币补偿的选择权、未依法向张先生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侵犯了张先生的知情权及申请复核、鉴定的权利等,在李律师的代理下,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了诉讼,该补偿决定被新疆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责令福海县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后福海县政府于2022 年 4 月 20 日作出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该第二次作出的补偿决定与第一次作出的补偿决定几乎一致,因此,张先生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再次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
庭审中被告虽然提供了数量繁多的证据,欲证明其第二次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但是证据“在精不在多”如被告提供了县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等多部门出具的对案涉征收项目的认定意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建设活动需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被告提供的上述众多部门的认定意见并不能代替“四规划,一计划”因此不能证明案涉征收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另外根据房屋征补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情况及根据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而被告无证据证明其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求了广大被征收人的意见。最后被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事实。
法院观点:
法院经依法审理虽然认可了福海县政府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征收的意见,但基于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征收,更应当遵守法定程序进行。法院认为福海县政府未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具体内容,仅提供各部门的认定意见,无法印证案涉征收项目符合以上规划。案涉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人290户,福海县政府在征收过程中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征集到了被征收人对征收方案的具体意见,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对征收方案是否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以及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等事实。因此,福海县政府作出的案涉征收补偿决定部分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律师总结:
征收人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应当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张先生对被告作出的两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均积极提起了诉讼进行维权,并且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同时也为征收补偿通过协商解决争取了时间。因此如果您有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将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期待您的到来。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对于房屋评估程序,一定要积极配合,争取保证房屋评估结果合理,这样才能保证协商谈判的结果更加合理。
首先,被征收方应当知晓自己有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方协商选定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协商成功的,则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进行确定。由于目前市面上房屋评估机构较为混杂,被征收方在选定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选择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其次,在评估过程中被征收方应当明确评估人员需要对房屋的哪些方面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测量房屋的实际面积;绘制房屋示意图;记录房屋使用年限、基本结构和状况;记录房屋周边状况;记录房屋的装饰修饰、附属物;收集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记录房屋的产权人、常住人口和户口在册人数等情况。若对评估登记报告存在疑问,可以仔细询问,在需要征收方签字的地方,仔细进行检查,防止错登或遗漏。在了解这些情况的前提下,被征收方才能基本确保自己的房屋评估结果合理。
此外,在收到评估结果时,应当从以下的几个方面进行查看,即(1)评估程序的顺序,是否严格按照先报批、后评估的顺序进行;(2)进行房屋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否具有评估资质;(3)查看评估报告中是否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用的圆形公章盖章和评估师的签字;(4)评估报告需要注明有效期。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直接指定某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的话,属于程序违法,可以提出异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不可以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
二、房屋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的10天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天内向当地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在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决定持有异议则一定不要对其置之不理,要积极的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对待,如针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否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既不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作出补偿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一步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重视补偿决定,尽快提起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那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般会存在哪些违法问题,针对这些违法点“对症下药”才是律师胜诉的关键秘诀。接下来通过北京一讼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顺华律师代理的一个真实案件,给大家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河南商丘刘先生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因某拆迁项目涉及征收房屋,刘先生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但是因征收方的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无法保障刘先生得到公平合理补偿,因此一直未予签订补偿协议。2018年9月17日,商丘某区政府对刘先生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经过李律师的一番仔细审视,发现该补偿决定存在诸多违法问题,遂向商丘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补偿决定。
该补偿决定存在的违法问题具体有:1.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违法,侵犯了刘先生的选择权利。2.未依法向刘先生送达分户评估报告。3.装饰、装修补偿认定表为空白表格,其上所载内容为刘先生签完字后由征收部门自行填写,不能证明刘先生对该价格认定无异议。最终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某区政府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涉案评估机构是由多数人选择或者随机选定方式确定,剥夺了刘先生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其选择本案评估机构,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制作分户评估报告,并由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人。本案中,某区政府未对刘先生的涉案房屋作出分户评估报告,也未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给刘先生,故其作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依法应予撤销。
当然除了以上几种案件中涉及到的违法行为,现实中征收补偿决定所常见的违法行为还有如评估机构未实地查勘,查勘记录未经被征收人签字确认;房屋评估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报告上没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签名;评估报告未告知被征收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以及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的权利等等。
相信通过以上内容的简单介绍,您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可能涉及到的违法行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具体的案件在细节方面肯定会有所不同,建议聘请律师进行专业维权。如果您有遇到任何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欢迎私信、评论或来律所面谈。
●阿勒泰房屋拆迁补偿款多少
●阿勒泰市拆迁楼房
●阿勒泰市拆迁征收
●阿勒泰拆迁办电话
●2021年阿勒泰拆迁
●阿勒泰征收办
●阿勒泰地区集资建房
●阿勒泰新建小区房价
●阿勒泰市房子价格
●阿勒泰市房价一平米多少钱
●撤销征收决定怎么办
●撤销征收决定怎么办
●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该怎么办
●房屋征收决定被法院撤销后
●撤销征收补偿方案
●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例
●撤销征收公告
●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
●征收决定如何撤销
●政府如何撤回征收决定
●新疆阿勒泰拆迁补偿,新疆需要办理边防证的地方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阿勒泰市拆迁楼房,阿勒泰市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阿勒泰地区城市更新局电话,阿勒泰地区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2020阿勒泰市城市发展规划,阿勒泰市城市更新的概念: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阿勒泰地区房屋拆迁补偿,边防证如何办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阿勒泰市拆迁楼房,阿勒泰地区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阿勒泰市拆迁征收,阿勒泰市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2020阿勒泰市城市发展规划,阿勒泰地区城市更新的概念: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阿勒泰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内容,阿勒泰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阿勒泰房屋拆迁补偿款,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阿勒泰市拆迁征收,阿勒泰地区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新疆阿勒泰拆迁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再次被撤销,征收人为何有法不依?: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阿勒泰市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阿勒泰市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阿勒泰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内容,阿勒泰地区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2020阿勒泰市城市发展规划,阿勒泰市城市更新: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阿勒泰地区房屋拆迁补偿,边防证在哪个部门办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阿勒泰地区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阿勒泰地区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阿勒泰市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是什么,阿勒泰市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2020阿勒泰市城市发展规划,阿勒泰地区城市更新: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阿勒泰地区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是什么,阿勒泰地区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阿勒泰市拆迁楼房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湛熙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