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没签订补偿协议,养殖场就被强拆,法院:县政府担责!: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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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陕西延安:没签订补偿协议,养殖场就被强拆,法院:县政府担责!, 陕西延安:没签订补偿协议,养殖场就被强拆,法院:县政府担责!一、案情简介:某养殖场使用的土地被纳入征迁范围内,因为养殖场没有与征迁部门达成
陕西延安:没签订补偿协议,养殖场就被强拆,法院:县政府担责!
一、案情简介:
某养殖场使用的土地被纳入征迁范围内,因为养殖场没有与征迁部门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4月2日,施工单位将养殖场内的彩钢房、养殖大棚予以拆除。养殖场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被告答辩:
宜川县人民政府答辩意见:首先,答辩人没有对被答辩人实施任何违法的行政行为,不存在确认答辩人行政行为违法的前提和事实。其次,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并未受到影响和损失,被答辩人所占用的土地是基本农田,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用途,属于违法用地,在集体土地上未取得城乡规划审批许可,私自修建房屋经营土鸡养殖,属于违章建筑,被答辩人应当依法得到的征迁补偿,尽管其以补偿标准不能满足要求为借口,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但是,县仍会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足额补偿的,其应得收益不会有任何损失。
三、法院认为:
本案中,县人民政府将原告所在的村土地列入征收范围并组织实施征收与拆迁,征收的过程中,在未与养殖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未作出相应征收补偿,亦未作出强制拆除房屋的书面决定便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剥夺了养殖场的陈述权、申辩权,违反了法定的强制执行程序,也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不符,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四、法院判决:
确认被告县政府于2020年4月2日对养殖场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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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临律-陕西延安:没签订补偿协议,养殖场就被强拆,法院:县政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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