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老人的房屋拆迁政策: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老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老人的房屋拆迁政策
在上海,一位 80岁的老人喜获拆迁赔偿款 606 万,但是他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有人把他给告了,告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大女儿。老人有 3 个孩子,他却把这笔拆迁款全部给了他儿子,另外两个女儿是一分钱都没有。大女儿觉得父亲太偏心,于是一纸诉状把他老父亲还有亲弟弟告到了法院,要求平分财产,这事儿法院给判了,结局让人意想不到啊!
案例来源:上海市二中院
刘老汉今年有 80 岁了,外人眼里,他算得上是一个幸福老头,他有 3 个孩子,3 个都很有出息,儿子事业有成,两个女儿虽然远嫁新加坡,但是都嫁给了有钱人。这不,他家的老宅子刚好也拆迁了,经过评估,刘老汉可以获得 606 万的补偿款,真的是天降喜讯啊。
可是刘老汉却高兴不起来,都说闺女是爹的小棉袄,可是刘老汉这两个闺女呀,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
想当年刘老汉含辛茹苦地把两个闺女抚养长大,本想在当地给她们找个好人家,等他们二老都老了,也可以多个依靠。哪想到呀,在一次机缘巧合下,他们的两个闺女认识了来华旅游的新加坡华人,也不知道对方给她们灌了什么迷魂汤,把那两个闺女迷得神魂颠倒,要死要活,非要嫁给新加坡人!老汉拗不过,只好看着两个心爱的闺女离他远去,他也不知道在被窝里哭过多少回。
如果这两个闺女嫁出去能够幸福,倒也好了,可是天不遂人愿啊,大女儿嫁过去不到一年,就和对方离了婚,可能是好面子吧,她没有脸重回家乡,然后就独自一个人在新加坡那边生活。
二女儿生活过得也很普通,还不及国内的生活,最后被迫也加入了新加坡国籍。这些都让老汉羞于启齿呀!
两个女儿混得不好,她们也很少回国,更别说照顾她们的老父亲了,这就相当于有两个女儿和没两个女儿是一样的。平时在身边端茶递水的只有他的儿子和他的儿媳。
刘老汉虽然年龄大了,但是他心里门儿清呀。谁对他好,谁对他孬,他心里清楚得很。于是当他知道他的老房子能够获得 606 万赔偿款时,他毫不犹豫地把这些钱全部留给了他的儿子。
但是这个消息呢,却不胫而走,他的大女儿竟然知道了,然后闷不吭声地就飞回了上海,当着全家人的面提出要平均分割了那606 万,理由是她也是他们家的人,是父亲的子女,她有权利分割这些拆迁款。
刘老汉痛心呀,本以为女儿大老远的回来是来看望老父亲的,哪知道呀,是过来跟自己要钱的呀,这不是养了个女儿,这是养了个债主呀,人家这是上门讨债来了呀!刘老汉当面就拒绝了大女儿的请求。
本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哪里知道呀,大女儿不肯罢手,人家一纸诉状把他的老父亲还有亲弟弟都告到了法院,要求平均分割那 606 万的赔偿款。
那法院会如何审理此案呢?
首先我们要看这个房子是私房还是承租房。如果这个房子是私房。那么这 606 万补偿款中。有一半 303 万是属于大爷的,另外 303 万应该属于大爷老伴的遗产。这个遗产啊,应该由大爷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每个人可以分到 75.75 万,大爷的钱全部给他的儿子,这个是允许的,但是老伴的遗产他的大女儿是可以分割的,也就是可以分到 75.75 万。
那如果严大爷他的房子不是私房,而是承租房。这补偿款的补偿方式是按照房屋共有人来补偿的,也要按照房屋实际居住人来分割。
严大姐她是不是这个房屋共同居住人呢?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责相关条例的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 1 年以上,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那法院通过调查发现,原告严大姐,她自从嫁给新加坡人之后就把户口迁了出去,离婚后呀,她又把户口迁了回来。虽然没有加入外国籍,但实际上呢,她并没有在这个房子里居住。
具体到本案,她虽然有离婚后,户籍迁入房屋的事实,但是她却没有证据证明她在这里住满了一年。
所以明显她的身份不属于共同居住人的身份,最终法院呢,就驳回了严大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严大姐不服,随即上诉到二审法院。
那二审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朋友们,这个真实的案例就给大家分享完了,有网友说呀,这个严大姐是不是在外面住久了,脑子住傻了?最起码的人情世故,亲情都不要了,一心只想搞钱!
她这回不仅输了官司,还丢了亲情。
回不去了!那个家她永远回不去啦!
漂泊异乡,孤独终老,这或许就是她最终的宿命。
这是应了那句话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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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陶悦
来源:头条-在上海,一位 80岁的老人喜获拆迁赔偿款 60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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