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拆迁事件是那时,河南拆迁血案: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河南拆迁事件是那时,河南拆迁血案
九派新闻记者 赵翔
11月6日,漯河郾城区被拆迁户王恩中起诉郾城区政府违法强拆案开庭。这是近几年来,几十起败拆迁户起诉区政府强拆的行政诉讼案件之一。该案没有当庭判决,但王恩中对胜诉比较有信心,认为法院会判决郾城区政府违法强拆。
漯河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郾城区政府多次对村民房屋进行集中强拆,村民对郾城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九派新闻记者获取的20份判决书里,法院均判决郾城区政府强拆违法,政府多次败诉。
郾城区政府的强拆却在诉讼中屡败屡拆。甚至,有村民第一处房屋被判违法强拆后,行政赔偿案件还在进行,第二处房屋又被强拆了。有多年处理拆迁案件经验的律师分析称,郾城区政府此举涉嫌“以违法换时间”,为推进征收进程,采用违法、暴力方式解决问题。
多起诉讼,法院均判政府强拆违法
漯河市郾城区的强拆起于七年前。2013年2月,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漯河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要求至2015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两改”任务:改造城中村56个,征收房屋996.8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488.6万平方米;改造旧城区15个,征收房屋752.2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
其中,在对郾城区设定的三年目标任务中,要求2013年要启动会展中心以东五里庙区域和小李庄区域两项旧城区改造项目。
九派新闻记者还获得了一份五里庙四村改造指挥部内部通讯录,其显示该指挥部工作人员来自郾城区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21个单位,近500名公职人员。
《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11月全面完成房屋征收任务。它还规定了奖惩措施,将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随着截至日期临近,房屋征收任务却并没顺利完成,包括五里庙李村在内仍有很多村民未签订征收协议。
李海留在李村有两处宅基地,第一处由儿子和儿媳周婧娜居住,另一处由自己和妻子居住。2015年,周婧娜所居房屋进行了精装修。周婧娜的说法是“当年就有传言说要拆迁,我们还是下决心装修,前后花了14万,村里人都说和别墅一样。”
2015年10月8日,李村指挥部与李村居委会向周婧娜所居房屋下发通知,限其2015年10月31日前搬迁腾空,逾期将强行拆除。周婧娜说,当时给的补偿是200平米房子和24.5万元,他们觉得少,没有接受。
同年11月4日,李海留向漯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郾城区政府与李村居委会撤销该通知,并且不得组织强行拆除。
据判决书,郾城区政府与李村居委会认为,《通知》是李村居委会的告知行为,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且郾城区政府与李村居委会并没有在10月31日前将李海留房屋拆除。该说法得到漯河中院的支持,李海留等人的起诉被驳回。2016年1月6日,李海留又上诉至河南高院,未被受理。
河南有多年代理拆迁案件经验的律师邹伙发告诉九派新闻记者,征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与被征收人协商,协商不成,应当委托依法确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鉴定,鉴定报告还应送达被征收人并接受被征收人的异议和裁决,若仍然无法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则应当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服补偿决定的,可以60日内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的,政府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有这些程序走完,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
郾城区政府没有走完这些程序,而是依照“4+2”工作法。在一份行政判决书中,郾城区政府称,孟庙镇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村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履行了民主议定程序,并经漯河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
律师邹伙发分析,郾城区政府采用了“以违法换时间”方式,为了迅速推进征收进程,公然采用违法、暴力方式解决问题。
2016年4月28日,周婧娜所居房屋被强拆。同一时间,李村还有数十家房屋被强拆。就在这一波集中拆迁行动中,出现了暴力行为。村民赵满良回忆,强拆过程中有人朝其双眼喷辣椒水。
事发半个月后,李海留与同村3户村民将郾城区政府起诉至漯河中院,要求确定政府强拆违法。四个月后,四名村民的起诉得到漯河中院的支持,郾城区政府全部被判强拆违法。
这种判决并非孤例。九派新闻记者在五里庙和小李庄获取的20份行政判决书,政府均败诉,被判强拆违法。
边强拆、边违法
就在漯河中院判决郾城区政府强拆李海留等人房屋违法的同一天,2016年9月12日,小李庄村民也遭遇了强拆。
村民周巧玲今年63岁,在小李庄河堤旁的沙澧河做环卫工。“那天早上俺6点出门上班,大概8点有同村的人跑来喊我’姨,有人扒你家房子’,等俺跑过去保安就把俺拽到了车上拉到了漯河郊区丢下,等俺打车回村里房子已经没了。”周巧玲已经忘了那天被拉到了哪里,光打车回来就花了20块钱。
随后,周巧玲、荆荣花等被强拆村民向漯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12月26日,漯河中院判决郾城区政府强拆违法。
荆荣花回忆,庭审时郾城区政府不愿意承认,她就特别生气,庭审结束后想讨个说法,堵住了出席庭审的郾城区副区长朱某某。
周巧玲说,当时自己抓住门不让朱某某走,然后和荆荣花一起跪在朱某某面前,“荆荣花和俺就喊,‘你是俺的父母官,俺的房子去哪了?’他就说‘不是俺扒的你的房’。法官过来把我们拉开,他就跑了。”
据九派新闻记者获取的多份判决书显示,郾城区政府均会辩称,从未组织、参与对周巧玲等原告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但之后又会向法院做出情况说明,承认其为房屋征收主体,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时间进入2019年,强拆仍在继续。王恩中的案件正发生在此时。11月6日,该案开庭。虽还未判决,王恩中表示律师对该案很有信心:“首先强拆应该是法院来执行,其次是先补偿后拆迁,最后强拆不能在节假日或者夜间,这三点郾城区政府都没有做到。
五里庙的强拆结束于2019年初。就在临结束前,1月8日,李海留自己居住的房屋再次被强拆。而那时,有关第一套房被强拆的行政赔偿诉讼还在进行中。
周婧娜向九派新闻记者回忆,强拆那天李海留被强拆队员从屋中带出,开车送到了20公里外的漯河郊区,“后来我爸是走回来的,我妈还以为我爸被埋了进去,吃了两颗速效救心丸都没缓过来。”
李海留又向漯河中院起诉了郾城区政府非法强拆其第二套房。2019年9月25日,漯河中院又再次判决郾城区政府强拆李海留第二套房违法。
政府败诉后,赔偿金额往往比补偿金额低
从2016年至2019年,政府一边强拆,一边败诉,但小李庄的拆迁工作以及建业新城项目已经在政府的不断败诉中基本完成。
如今,小李庄拆迁原址已建设了建业新城项目,住宅均价1万元左右,位置较好住宅最高达1.3万元左右,商铺均价1.8万元左。一名房产置业告诉九派新闻记者,目前建业新城住宅已经卖了80%。
11月6日,九派新闻记者在五里庙李村发现,70岁的村民张根喜在自家被强拆的土地上搭了活动板房。他说,自家被强拆是在2018年,至今没有赔偿。他在门口养了一条狗,就是怕晚上听不见还有人来强拆。
李海留、周巧玲等村民在打赢了行政诉讼后,往往会经历更为漫长的行政赔偿诉讼。九派新闻记者在整理了数十份行政赔偿判决书后发现,即便各村的判决赔偿标准不同,但普遍赔偿金额比补偿金额低。
一份落款日期为2014年3月26日的《郾城区孟庙镇五里庙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通告》写到了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两种安置方式,货币补偿与置换安置均以建筑面积为准。选择货币补偿的,每平方米按照房地产综合评估价进行补偿;选择产权置换的,每处宅基地安置面积最多不超过200平方米,安置面积之外,容积率1.6以内的面积,每平方米按照房地产综合评估价进行补偿,房屋超过容积率1.6或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予补偿,如按期搬迁交房的按26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
按照原先的补偿标准,在五里庙和小李庄每户普遍可获补偿200平方米安置房和10万-30万元不等。而诉讼后,区政府仅赔偿150万元左右。周巧玲表示,以目前小李庄周围的房价来看,150万根本买不上200平米的房子。
在法院判决强拆违法后,周巧玲向郾城区政府提出行政赔偿申请,但郾城区政府并未答复。遭强拆近两年后,2018年9月4日,周巧玲在漯河中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郾城区政府则称,没有作出国家赔偿是因为周巧玲不认可赔偿安置方案。
11月7日,周巧玲对九派新闻记者表示,不是说不认可赔偿安置方案,是郾城区政府就不谈,“他们有几次说给俺房子作为赔偿,后来也没有人提这事。”
2019年6月20日,漯河中院判决令郾城区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按照判决对周巧玲行政赔偿,但该份判决并未写明赔偿金额。这让周巧玲摸不着头脑,“判决让90天内赔钱,但又没写赔多少钱。”
周巧玲上诉至河南高院,河南高院发回重审。2020年9月9日,漯河中院再次作出判决。
据判决书,周巧玲主张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614.47平方米,但房产证记载认定房屋建筑面积为332.45平方米,漯河中院因与房产证记载不一致,且无充足证据予以说明,未认定其主张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614.47平方米。
漯河中院以房产证记载认定房屋建筑面积为332.45平方米,根据《漯河市郾城区小李庄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房产均价有关情况说明》,涉案区域新建住宅均价为9961.33元/平方米,认定房屋价值为331万余元。但又因为房屋系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要扣除土地出让金82万余元。
漯河中院判决郾城区政府赔偿周巧玲房屋损失248万余元;装饰装修、附属物及室内物品损失13万余元等。
周巧玲不满意这个判决,觉得打官司得到的最终赔偿甚至不如协调得到的补偿高。
李海留起诉郾城区政府赔偿第一套房损失是在2018年7月24日,同年9月5日该案开庭,李海留要赔偿381万元。
周婧娜回忆,在开庭的前一晚,与自家一同起诉的六户中,有两户谈好补偿选择了退出。
就在该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海留的第二套房在2019年1月8日再次被强拆。随后郾城区政府也再次在该违法强拆案中败诉。
2019年1月22日,漯河中院判决郾城区政府赔偿李海留152万余元。周婧娜说,等待判决的日子里常有村民来打听判决结果,结果出来后“不仅我们家失望,也让村里其他想继续打官司的人望而却步”。
李海留和郾城区政府均不服该判决,向河南高院提起上诉。同年5月15日,河南高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各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河南高院认为,房屋损失赔偿应该按照《国家赔偿法》对被拆房屋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一审法院直接参考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来赔偿确实不妥。但本案中,一审法院对容积率从宽掌握,对新建商品房没有扣除土地价值,又有利于赔偿请求人,最终的赔偿无明显偏离被拆房屋限额内面积实际价值。
李海留又再次向最高法申请再审。2020年6月9日,最高法判决驳回李海留的再审申请。最高法认为,二审认为一审赔偿计算标准不妥,但结果并无明显偏差,判决维持并无不当。
李海留决定继续抗诉,对于他来说,第一套房的赔偿仍遥遥无期。他现在得了恶性肿瘤,已住院多日。至于第二套房的赔偿,他们一家人接受了第二套房150万余元的赔偿。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九派新闻】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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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彭雯
来源:头条-河南漯河拆迁怪象:政府边败诉边强拆,以违法换时间,村民被拽上车扔郊区回家后房子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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