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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拆迁户申请拆迁信息公开,地方政府:需缴纳“数据处理费”12万费用”。
近日,有网友爆料,“拆迁户向莆田涵江区政府申请每户搬迁补偿,却被告知需缴纳通知费12万多元”。 8月30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大丰新闻记者联系了有关陈女士。他相信他的披露请求被阻止,现在他要付款,但他没有机会。 “当局告诉我,必须重新使用发送付款的帐户。”随后,华商报大丰新闻记者从邗江地区管理局获悉,该费用是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如果当事人发现收费过高,可以到市政府查询或核实。提起行政复议。
网友爆料:我要求公开每间被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情况,却被告知要缴纳12万多元的信息公开手续费。
根据网友透露的信息,国家拆迁办应该主动将每户的搬迁补助信息公开。但被拆迁户申请公开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政府回应称可以公开,但将收取信息公开过程费用121980元。即使以电子形式发布,费用也是121,980元。对此,该网友认为,有关部门利用即将发布的信息强制公众办理信息申请流程,涉嫌故意设置障碍刁难公众。
该网友还附上了一张2023年6月12日开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上面盖有“莆田市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告知书》表示申请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哈路镇村民,要求贵单位公开:补偿安置标准;每个被征收人的测量和评估情况;各被征收人的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期限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该政府信息资料共3182页,需产生数据处理费121980元。如果您觉得出版价格太高,可以当场查看并复制
根据您申请的《告知书》“各被征收人的计量评估情况、各被征收人的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期限等)”披露可以公开。经检索该政府信息材料共有纸质材料(A4尺寸)3182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按量收集适用于申请人通过提供纸质副本、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信息等方式要求获取官方信息的情况。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已主动向外界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告知申请人采购方式、渠道等的,必须按量征收。不适用。页数是根据权威机构的一次信息请求(A4 纸的一面及其下面的一页)计算的。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份政府公开申请页数不累计计算……”提示您的申请已达到数据处理费标准,应缴纳数据处理费1219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0条“......如果可能危及政府信息提供者的安全或披露成本过高,可以以电子数据或其他合适的格式提供,或者可以安排申请人检查或复印相关政府信息。”如果您申请的通讯方式需要支付数据处理费121,980元。如果您认为披露成本太高,可以到邗江区邗江大道吴区换乘中心蔡鹿市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抄录获取必要的官方信息。
有关人士回答:申请公开信息的部门听说赔偿标准不一样。 “复制电子资料也要12万元。”他本来打算付钱,却发现“没办法付”。 “支付账户也必须履行通知程序。”
8月30日下午,华商报大丰新闻记者联系了有关陈女士。他说,道路建设是2016年批准的。2016年,每家每户都进行了调查,测量了他们的房屋。建筑行业包括我家的4套房子,但该工程2019年12月才开工。“当时我在国外,所以就耽搁了。” 2022年4月,有关部门在未与他家人协商的情况下,重启了该项目。接下来,2022年4月20日,老祖屋被强行拆除。随后,他们四户人家的房屋被四次强拆。目前,他已对5起强拆提起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中两项已被视为非法政府行为,其余三项仍在审理中。
陈女士家族旧祖宅被强拆
信息披露。陈女士说:“我听说拆迁补偿方案不一样,我问过,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明确,所以我申请公开。” “每一个被征地的测量评估情况和每一个被征地的补偿情况都要进行比较。拆迁队内部想公开,但一直没有公开。”
陈女士说,当他申请公开时,相关部门给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称需要花费12万多元的数据处理费。 “我想复印电子版的资料,他们也是收费的。我查了必要的资料,要求复印等,对方说只能手抄。我认为这是故意的阻碍。”
“如果大家的赔偿标准都一样,我也会接受类似的赔偿,但对方一直不愿意解决这个问题。“陈女士说,考虑之后,他决定支付12万元的数据处理费,但《告知书》中没有提到银行付款账号。”我向他们要了银行账号,他们让我再次走一遍数据发布流程。 ……”
相关单位回复: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如果当事人觉得过高,可以到市政府复查或者寻求行政复议。
为什么要收费公开“补偿安置标准;每个被征收人的计量评估状况;每个被征收人的补偿状况”? 8月30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大丰新闻记者联系邗江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宣布,将根据“每个被征收人的计量评估情况以及每个被征收人的补偿状况”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通知写得很清楚,数据处理费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你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告知书》。”
相关退役信息难道不应该主动公开吗?工作人员表示,只会告知被征地拆迁地,不会告知全社会。记者问,既然相关信息已经向目标群体公开,为何还有人要求公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觉得费用太高,他们还有其他方式查询相关信息。 “我们收到了一个人的相关申请,我们也建议他去哈吉卢市议会查询相关信息。如果他不满意,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申诉。”对于其他信息,该官员表示,他正在待命,需要联系区议会新闻办公室了解更多信息。
华商报大丰新闻记者联系了区政府新闻办。当工作人员得知“申请公开拆迁信息的被拆迁户被收取了12万多元公开费”时,他们回答说:“不可能,这得在某个地方做。错了,我们没有相关依据。”记者称,有网友爆料,公章加盖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上。对方立即提供了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并表示需要联系该部门了解情况。记者注意到,该电话是记者最初拨打的电话,工作人员自称是区政府急诊室的。
华商报 大丰新闻记者再次致电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协调专门应对。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应。
华商报大丰新闻记者社慧记者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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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冯钰菲
来源:头条-福建拆迁户申请拆迁信息公开,政府:需缴纳“数据处理费”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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