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是按户口本分房吗,农村拆迁是按户口还是房产证: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是按户口本分房吗,农村拆迁是按户口还是房产证
郑州市惠济区青寨村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吕高见文图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这几天,有村民向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反映,郑州市惠济区青寨村在城中村改造中,已去世几年的村民仍能领安置房和过渡费,存在违规行为。
那么,村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关于此事,青寨村和辖区办事处又是啥态度?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投诉】村民去世,还能领安置房?
青寨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2013年左右,他们村在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王某玉母亲王某荣去世都好几年了,但和正常村民一样,仍能享受到安置房待遇,过渡费也领了好几年。
直到村里进行公示时,大家才知道这种情况。这事曾被反映到辖区街道办事处,最后也不了了之。
该村民说,据他了解,和王某英一样情况的还有王某广女儿,2006年左右去世的,也享受到了安置房待遇。
“人已经死了好几年,还能享受待遇。”另有村民质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时任村干部违规办理的。这属于侵占集体资产,且不止这一起。导致现在拆了都七八年时间了,目前安置房还没有任何进展。
有村民为了证实其说的真实性,还专门跑到王某荣墓地拍了照片,记者注意到,碑文显示其卒于2009年8月初二。据村民们说,签订的补偿都是其去世之后。
【回应】时间久远,记不太清楚了?
1月4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来到了青寨村所在小区采访。
“你母亲是哪一年去世的?”记者联系到了王某荣儿子王某玉,表明身份后,他回答:“死了有10多年了。”记者追问,去世后还能领到安置房?他没有正面回复,而是说:“我也不清楚,村里多了,有的出门闺女也有。”随后又补充道,“去世的都有,你可以来调查。”
村民给记者提供的“青寨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显示,在户口认定负责人员签字空白处有村干部董某的签字。
那么,关于此事,董某是否知情,又该如何解释?
“时间那么长,一时半会儿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毕竟一个村那么多人。”董某说,当时都是带着户口本,经过几道关审核的,最后他们才签字。担心村民有异议,也都有过公示。
“那么,村民死亡后有无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是否违规?”董某告诉记者,村民这种行为该咋处理咋处理,还要追究其责任。
当天,记者又来到了青寨村党群服务中心,一层大厅门口的值班室未见有人员值班。
青寨村党支部书记黄剑坡受访时说,据他了解,北四环扩宽改造时候,被反映的村民与大河路拆迁指挥部签订的有协议,直接转到他们村了,他们接到指挥部手续后进行安置的。
那么,到底是被反映的两户村民是在死亡之前签的协议,还是之后签的?
“那我得去查一下,这么长时间了,现在换届事多,得半个月左右时间。”黄剑坡表示,此外,关于村民反映墓碑上时间,经他了解,上面死亡时间弄错了。如果涉嫌欺诈,可以去报案。
记者追问,村民死亡后,允不允许领安置房?
他告诉记者,允许,死亡之后也有。“我们村只添不减,这也是村里的规定。”
【追问】对于此事,到底谁来监管?
“办理安置房手续,必须是户主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且本人要到场签字。”对此,有村民说,如果户主不在的话,申领人必须要写委托书,假如已经死亡的人,还能领到安置房,是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
那么,村民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该有哪个部门进行监管?
此前,记者赶到了惠济区政府,外宣办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包括前期的测量、人口核算、分房公布等,会有一个工作专班,存在于辖区办事处,也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如果出现不合常规的情况,办事处一级的纪委介入调查,假如纪委调查达不到群众满意和媒体关注度,那就要上升到区纪委,找他们就可以了。
那么,像村民说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他表示,“这个我不太清楚”。
“报社反映的问题,直接核实调查,我们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迎宾路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建议最好是村民自己来,因为里面具体细节他们都不知道,或者匿名、网络也可以。
记者在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探访时,工作人员表示领导都去开会去了,此事由办事处吕副主任负责。
对此,该办事处副主任吕先生解释,他2008年开始包村,这个不清楚,也没有人反映过。村里是2012年拆迁的,如何证明人是之前死亡的?
吕先生说,当时是企业跟村民签的合同,没有涉及办事处。本身反映问题途径就不对,村民有事为啥不向村里反映?如果有这种情况,让村民直接和企业谈,直接拿下不就是了。
据他了解,当初绿化廊道拆了,和村民签订的有协议。
【说法】如果人口认定前死亡,拆迁协议中就应当被排除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依据《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实施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村民(股东)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由此可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对村民相关房产进行拆迁并进行安置的法律文件,对拆迁人、被拆迁人均有法律上的约束。
参考郑州市相关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对拆迁安置有人口或者面积两种补偿方式。如果按照人口方式补偿,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会有人口认定程序,认定后会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才能作为补偿的依据。
如果人口认定程序结束后涉及拆迁人员死亡,其权益应当按照继承程序办理。如果在人口认定前死亡,拆迁协议中就应当被排除。
赵律师表示,结合本案,如果拆迁对象在人口认定时将已经死亡人员作为认定对象,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此获取的拆迁利益属非法利益,涉嫌构成诈骗罪,如果村干部在人口认定程序中存在弄虚作假、收受不当利益,涉嫌构成滥用职权或者受贿罪。
关于此事进展,顶端新闻·大河报将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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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潘清妍
来源:头条-村民去世后,咋还能领安置房?郑州惠济区一村支书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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