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拆迁中的“强拆”困境,“撤销”公告转危为圣运!,强制搬迁公告: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即,全国人民都在火热的迎接中,这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人民主权的根本体现,相信征地拆迁作为人民的大事同样会被逐渐关注和规范。
在此,创为拆迁律师赶乘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早班车”来给大家说说人民的正义!
正义没有迟到
安徽蚌埠,*拆?撤销!一份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前的满意答卷。
2017年安徽一有限公司因为被选择征收而窘迫,一封限期取缔的通告成为了企业主A(化名)的一块心病。如果厂子被拆除了就相当于破产,一手打下的“大好江山”就要付诸东流,心有不甘,A(化名)找到了创为拆迁律师,现阶段,在创为律师的第一过程举证维权下,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区管委会针对此前所作出的限期取缔公告予以撤销。
对!撤销!A(化名)为此避免的重大损失感到庆幸和欣慰。
由于案件还在进行过程中,创为小编会持续关注。在此,预祝A(化名)能够一鼓作气,拿到完美的结果。
正义力量守护
好消息不断,同样是企业厂房拆迁,在江苏的B(化名)已经彻底的逃离了“拆”字诀的困扰。
B是江苏一生产物件的厂房负责人,全副身心投入到工厂的经营与发展中苦心经营,17年上旬,B工厂被划入拆迁范围,意外中带着一丝惆怅。
B对城市的规划建设需要表示理解,但这并不代表B应该无条件地妥协,城市要建设,B的日子也得过下去,不能让自己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于是便通过朋友的引荐找到了创为拆迁律师。
根据B的土地状况和厂房建设情况来看,B具有很大的优势,并且拥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而拆迁方的理由太差强人意,说B的转让合同存在问题并且对加盖厂房的违建情况进行追究。
事出紧急,在创为律师团接手了案件后便第一时间奔赴到当地,为B谋划。
第一,到达当地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厂房进行初步的规模预算和整体概况的了解,并结合厂房和B进行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和拆迁行为事实。
第二,在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和B进行综合策划,结合实际制定现阶段的维权应对方案。
第三,厂房及其周边进行调查取证,针对拆迁方实行的各种拆迁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评价,并结合当地的被拆迁人的真实描述进行分析。
第四,对拆迁方提出的争议点展开攻击,并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第五,向拆迁方发送《律师函》,对其过程中的瑕疵行为和不合理性施加压力。
最终,意料之中,拆迁方看到B猛烈的攻势应接不暇,和B提出了想要拆迁谈判的意愿。趁胜追击,通过被拆迁人对法律的信任度和认知度,通过创为律师团的维权拆迁的强劲的对抗势头和攻防力度,创为拆迁律师为B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大获全胜,B在拿到拆迁补偿的喜悦之余更多了一份对法律的信任。
其实,很多朋友遇到征地拆迁的反映就是六神无主,不知道自己应当怎么做,作为被动主体演绎着提线木偶的生活,因为部分拆迁方的拆迁“不合群”,被拆迁人又缺少一定的鉴别分辨能力,从起初的配合模式到后期的排斥压力,被拆迁人完全在拆迁方的轨道上按部就班,其实自以为安全的路可能会有重重危险,请大家选择维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规划,做好防险措施。
面对拆迁,创为律师不得不提示大家几个注意要点:
1、我们要保持自己的正确维权行为方式。
面临征地拆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不可以重建或者扩建的,一般情况下千万不要做一些不合适的行为成为逼迁把柄。
2、采取正确的维权方法。
面临征地拆迁,要有合适的维权方法,“合适”在此就意味着安全、快捷、力度大的维权途径,譬如说:*访,不安全也没有效率,就可以排除使用。
而可以制服拆迁的唯一途径也就只有“法律”可以胜任。
法律说了:“暴力损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受到法律*裁。”
法律还说了:“任何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法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
因此,依赖法律的保护就一定会我们争取最合理、最公平、最正义的安置补偿协议。
3、面临拆迁方的违法暴力手段要及时做好防备。
面临征地拆迁,不要用暴力抗制拆迁方,以暴制暴。
第一,不要久拖不“治”。在拆迁过程中最怕的就是等,等不但会延误自己的维权时机,还会导致后期被*拆;
第二不要以暴制暴。拆迁方“人多势众”千万不要以卵击石,到最后无益于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反而还深受其害;
第三,如果拆迁方实施暴力逼迁,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报警,之后一定要谨记将拆迁方的暴力行为用隐蔽的方式录制或者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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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扭转拆迁中的“强拆”困境,“撤销”公告转危为圣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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