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三主动"有了这些妙招,提高拆迁补偿不难!: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征地拆迁中,拆迁方故意压低补偿,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刁难、逼迁被拆迁人的现象并不少见。被拆迁人对此可谓是防不胜防。如果一位退让,只会让拆迁方计谋得逞;如果不理智对抗,又会令自己陷入不利的处境。那么我们被拆迁人该如何科学维权?有什么办法能够快速提高拆迁补偿?
“拆迁方有张良计,我们拆迁户就有过墙梯。”征迁双方往往实力悬殊,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只能坐以待毙任人宰割。想提高拆迁补偿,就必须对症下药。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支招,只要大家在征收中做到“一不三主动”,提高拆迁补偿并不难。
一、补偿不合理,不签字
“律师,当初拆迁方说补偿就这样不能再高了,所以我就签了字。可是后面的几家拆迁户通过维权提高了补偿,家家比我们多了十几万,我能反悔要求拆迁方给我们和他们一样的补偿吗?”
上述问题在征地拆迁中并不是个别现象,很多被拆迁人确确实实因此损失了不少补偿利益,而导致这个结果的直接原因就是被拆迁人轻视了协议中签字的作用。即使他知道签下字后,会直接约束自己的行为权利,影响到自己的利益。
对各位被拆迁人来说,“签字”能算是签下自己一生的分水岭。所以我们提醒各位被拆迁人,为了自己身家财产的利益,以及自己和家人后半生的生活水平,补偿不满意一定不要签字。
二、主动收集征收项目资料,
整理自身证明凭证。
想提高补偿,这一步必不可少。
收集拆迁方的征收项目资料是为了了解征收项目是否合法,拆迁方有没有按照法定流程履拆迁职责。如果文件没有下达,或者下达文件的批准机关不是市县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或专门成立的拆迁办公室、拆迁指挥部等,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或以此为筹码协商要求提高补偿。
需收集的主要拆迁文件有:征收公告、房屋评估报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另外一方面,还要整理自身房屋的证明凭证,避免让拆迁方找到借口。将证明凭证原件放到安全地方,避免房屋被强拆后,造成证据缺失。
整理的房屋凭证主要有: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营业执照、买卖合同、村委相关证明手续等。另需拍摄房屋位置、附近标志性建筑物、内部装修布局。
三、主动关注征收文书
的法律维权时效
征地拆迁中,主要的两种征收方文件的法律维权时效,是各位被拆迁人需要明确的。一是,对房屋评估报告不服的,应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起复核评估;二是,对政府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行为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各位被拆迁人应该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不陌生。因为下达的行政文书中,会明确提及这两种救济方式。这两种维权方式也是征地拆迁中常用的有效维权方式,如果错过了这些法律时效,复议机关和法院就不会再受理案件。
很多被拆迁人因为等待拆迁方的回应,很可惜的错过了时效,而拆迁方又没有解决问题,导致落入被动无计可施的困境。
四、主动申请信息公开,
打破信息壁垒。
征收项目的信息是很多拆迁方不会告知的,这就需要被拆迁人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打破信息壁垒。
信息公开根据“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市县政府是实施征收的主体,那么也是征收信息的公开主体,各位被征收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有:
1. 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 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 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
5. 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而且,各位被拆迁人应当把握主动权。针对公开的信息或者拆迁过程中的程序违规与法律漏洞,提起行政复议。最后合理把握谈判技巧,与拆迁方交涉争取提高补偿。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一不三主动”,各位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大家要保护好自己手中的房屋凭证,通过信息公开了解征收项目信息增加谈判筹码,拒绝签字、搬离房屋,考量自己的房屋所处位置和未来用途,适当报价,不卑不亢。若最终仍不能达成一致或被拆迁方的手段逼迁,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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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来源:临律-"一不三主动"有了这些妙招,提高拆迁补偿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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