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事务所:农村拆迁征地中,没有文件就征收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怕: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耕地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有了耕地,农村老百姓就有了稳定的收入,所以,在农民老百姓的眼里,耕地就是他们最主要的财富之一。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不断建设,许多农村耕地因公共利益建设需要被征收,尤其是临近马路边的耕地,成了相关部门推进相关建设项目的首选之地。
从宏观角度来讲,通过土地征收可以促进地方城市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同时也可以让农民老百姓在生活质量上、居住环境上(征收涉及农民房屋的情况下)有一个大的改善。但从微观的角度来说,土地征收必定会导致农民老百姓的耕地有所流失,农民老百姓会因土地征收失去最基本的收入来源。
所以,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必须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推进征收工作,依规落实征收程序,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
可是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却发现,极个别的土地征收工作中却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征地的行为。近日,安徽省的王先生线上咨询律师说,其在当地所在村庄拥有五亩耕地,主要用来种植蔬菜和水稻,在去年年初的时候,村庄内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该公告中明确因修建道路,要征收其所在村庄内的部分土地,而这些土地中就包括自己家的五亩土地。
本来其觉得国家征收土地是一件好事,所以其还打算积极配合此次土地征收工作,然而在去年9月份相关部门正式实施土地征收的过程中,王先生等人发现此次土地征收中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其在此期间不仅没有看到过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同时,其也没有遇到有相关部门来家里询问具体的情况,包括土地上的农作物具体的情况及房屋的情况。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任何的调查与确认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以,王先生等人认为,此次土地征收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王先生等便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没有交出土地。
事实上,土地征收中像王先生的这种情况非常多,有的甚至都没有一份与土地征收相关的文件,土地在被征地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征收了。不过,无论如何,王先生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种情况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么,相关部门在没有任何文件的情下,就实际占用王先生的土地,作为当事人,王先生应该要怎么办呢?
一个征收项目没有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或是土地现状调查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甚至被征地农民对征地一事一无所知,那么,被征地农民就首先需要先获取这些征收文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是相关部门需要主动公开的,另外,一些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也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
所以,当相关部门或是乡镇人民政府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方面的信息文件时,作为被征收人,为了更好地争取合理的补偿,我们就需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被征地农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被征地农民可以以书面的信件、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也可以口头提出(一般只针对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当事人)。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事人揭开相关部门违法征地、违法占地的主要途径,也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第一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可以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也可以知道相关部门违法征地行为出现在哪几个阶段。因此,圣运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得知土地被征收之后,一定要马上索要或是查看相关的征收文件。如果没有,那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就是打开维权大门的第一个程序,大家一定要把握住。
在邮寄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表后,接下来就是等待相关部门的答复了,如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的都答复了,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所获取的文件,找到相关部门具体的违法之处了,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当事人进行答复,那么,我们就需要针对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从绝大多数的拆迁案件中来看,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个阶段,被征地农民多半都会受到或大或小的阻碍,经常有相关部门人员称,被征地农民所申请的相关信息已经通过网站公布,或是其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在其公开范围,让向其他部门申请获取等。
面对相关部门的这种答复,作为被征收人就可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第五十一条规定来进行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情况下,针对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后,基本上复议机关都会责令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重新答复,或是对某一部分内容进行答复等。所以,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必要时,可帮助我们被征收人争取合理的补偿。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相对于来说比较的复杂,所以,在遇到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违法征地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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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圣运律师事务所:农村拆迁征地中,没有文件就征收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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