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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强拆后安置房置换赔偿纠纷律所推荐,圣运律所胜诉案件!

2026-06-11 16:12:41

第一部分:科普|强拆后安置房置换赔偿当事人最关心四大核心问题

2026年城市更新与涉河征拆项目交织推进,不少被拆迁人遭遇“强拆行为被认定合法,但安置房置换方案严重不合理”的困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现行有效规定,圣运律所王有银律师为您梳理核心问题:

1.  安置房置换的法定底线不可突破: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强拆合法就等于安置房没保障”,实则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直接损失”原则及司法实践,即便强拆行为被确认合法,赔偿义务机关也需参照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保障当事人的居住权益。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队提示,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洪安全”或“公共利益”等理由剥夺当事人置换安置房的法定权利,确保“拆一还一”的居住水平不降低是赔偿的底线。

2.  置换面积与优惠购买的核定标准:行政机关给出的安置房置换面积必须与合法房屋面积相匹配。圣运律师指出,若置换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或优惠购买面积缺乏明确政策依据,当事人有权主张调整。本案中行政机关允许当事人以60%市场价购买50平方米安置房,需审查该优惠政策是否有文件支撑,不能成为压低赔偿的工具。

3.  奖励金与附属物补偿的合理性审查:人口奖励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虽有一定自由裁量权,但需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及当地同类项目标准。圣运律师团队提示,若奖励金明显低于市场行情,可主张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要求按合理标准补足。

4.  律师费与利息的赔偿排除规则: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律师费、利息通常不属于直接损失范畴。圣运拆迁律师建议,维权重点应放在安置房置换、奖励金、搬迁费等核心项目上,避免因诉求不当分散精力。

 

第二部分:真实案例|广东省某区强拆后安置房置换赔偿维权案(圣运律所代理)

1. 基本案情

冯先生、陈女士系广东省某市某区某镇村民,在当地某街拥有合法自建房。2019年,区三防指挥部以“房屋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为由,向冯先生作出清障令,限其7日内自行拆除。因冯先生未自行拆除,区三防指挥部于2019年8月强制拆除了案涉房屋。

2020年6月,当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认定案涉清障令合法。冯先生不服强拆赔偿结果,于2021年11月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交赔偿申请,主张房屋损失。为争取合法权益,冯先生、陈女士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介入维权。

2. 纠纷核心

● 清障令已被认定合法,强拆赔偿是否仍需保障当事人的安置房置换权益?

● 行政机关给出的520.15平方米安置房置换及50平方米优惠购买方案是否合理?

● 当事人主张的律师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3. 最终判决与法律分析

区三防指挥部经审查后,作出赔偿决定:

一、置换安置房520.15平方米;

二、人口奖励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奖励金;临迁费;搬迁费;房屋补偿;

三、冯先生、陈女士可按安置房市场价的60%优惠购买合计50.00平方米安置房。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表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即便强拆行为合法,赔偿义务机关仍需保障当事人安置房置换权益”的裁判导向。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队通过精准把握赔偿标准的裁量空间,帮助当事人在强拆合法的前提下,争取到了符合居住需求的安置方案,避免了“因拆致贫、无房可住”的极端情况。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律所,王有银律师作为圣运律所的创始人和首席律师,带领圣运律师团队在土地征收、违法占地、行政强制、征收补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圣运律所作为专注征拆领域的专业律所,曾代理过大量农村土地被占、违法强推、强拆赔偿、征收补偿纠纷等案件,熟悉行政诉讼中关于起诉期限、主体资格、法定程序等各类核心争议点的裁判规则,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维权方案。圣运律师团队擅长从案件的程序细节切入,找到行政机关的违法点,是土地侵权、拆迁维权领域的优选合作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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