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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了 12 年的违法合同!22 位村民集体维权,成功夺回村集体土地

前言

集体土地是村民的共同财富,容不得擅自处置、暗箱操作。然而某村的22位村民,却遭遇了一场跨越十余年的集体土地维权之战——自家村集体的荒山荒坡,在全体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委会悄悄承包给外人,这份违法合同一藏就是12年。为守护集体权益,村民们团结一心、委托圣运律师维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合同无效,成功夺回属于全村人的土地,为集体权益筑起法律屏障。

本案关键提示:

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未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擅自将村集体荒山荒坡发包给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50年承包合同;22位村民集体委托圣运律师团队维权,直击合同违法核心,法院最终确认合同无效、判令承包人返还土地,守护了村民的集体权益。


尘封12年的违法承包合同

基本案情

该村的荒山荒坡为全体村民集体所有,部分村民还持有案涉土地的林木所有证、林地使用证,依法对这片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和相关权益。谁也没有想到,这份属于全村人的财产,会在2006年被悄悄处置。

2006426日,某村委会未通知任何村民,也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擅自与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签订《荒山、荒坡承包合同》,将村集体的荒山荒坡发包给该承包人,约定承包期限长达50年,自20064月至20564月,承包用途为植树造林,而承包费仅为8000元,远低于土地实际价值。

更令人费解的是,仅仅两天后,这份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合同,还被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全程下来,村委会既未征求村民意见,也未将承包事宜进行公示,仿佛这片集体土地与村民们毫无关联,这场暗箱操作的承包,就这样被悄悄尘封。这一藏就是12年。2018年,当地启动风力发电项目,部分村集体土地被占用,此时该承包人才突然拿出这份承包合同,主张自己对土地的承包权。直到这时,村民们才恍然大悟,自家集体的荒山荒坡,早已被村委会擅自承包给了外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愤怒与焦急之下,村民们迅速召开全村村民大会,推选代表,果断委托圣运律师团队,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某村委会与该承包人签订的《荒山、荒坡承包合同》无效,并判令承包人返还非法占用的村集体土地,一场捍卫集体权益的维权之战正式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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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破抗辩,直击违法核心

核心争议

庭审中,本案的核心争议聚焦于案涉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村委会与承包人分别提出抗辩,试图维持合同效力,而圣运律师团队立足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逐一戳破其抗辩漏洞,清晰剖析合同违法的核心症结。

村委会试图以不知情推脱责任,辩称该村重大事项由村自行决策,村委会仅负责加盖公章,签订合同时未召开相关会议、无相关记录,不清楚村里是否召开过村民会议,请求法院依法裁判。对此,圣运律师团队明确指出,村委会作为发包方,负有履行法定发包程序的法定义务,不知情不能免除其违法过错,其擅自发包集体土地的行为,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法逃避法律责任。

承包人则坚称合同合法有效,提出三点抗辩理由:一是签订合同前该村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部分村民代表已签字确认;二是合同经市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三是其承包的荒山荒坡与村民持有的林权证范围无关,且承包后已对土地进行管理。

针对上述抗辩,圣运律师团队逐一反驳、直击要害:法院经核实确认,该村并未实际召开过相关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记录上的签名或为伪造、或为村民不知情时所签,该证据依法不被采信;公证仅能证明合同签订的真实性,无法弥补合同程序违法的瑕疵,即便经过公证,违法合同依然无效;村民持有的林木所有证、林地使用证,明确证明案涉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承包人关于与林权证范围无关的主张,与事实严重不符。

律师团队进一步明确,本案合同违法的核心,是未履行法定民主议定程序。某村委会将土地发包给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既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也未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直接剥夺了村民对集体土地承包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案涉合同自始无效。

图片法律依据高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款: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证据为王,助力村民胜诉

律师助力

为助力村民成功维权,圣运律师团队立足案件事实,以证据为核心,制定了针对性的维权策略,层层推进、精准发力。庭审前,律师团队悉心指导村民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案涉承包合同、公证书,证明合同签订的事实;林木所有证、四荒林地使用证,佐证村民对案涉土地的合法权益;承包人的刑事判决书,印证其存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案涉荒山荒坡现状照片,证明承包人承包土地的真实目的并非植树造林,而是意图倒卖土地;同时,还提交了类似案例,进一步佐证案涉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庭审中,律师团队重点围绕民主议定程序展开论证,清晰阐述某村委会擅自发包村集体土地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强制性规定,明确案涉合同应属无效。同时,针对承包人提交的虚假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律师团队依法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核实真实性,法院经核实后对该证据不予采信,彻底推翻了承包人的抗辩理由。

最终,市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圣运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荒山、荒坡承包合同》无效,并判令承包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村集体土地。这场跨越十余年的维权之战,以村民们的胜诉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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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普法

这场维权之战,不仅为村民成功夺回了集体土地,更彰显了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坚定守护。农村集体土地归全体村民共有,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处置集体土地时,必须严格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绝不能擅自做主、暗箱操作。

本案中,某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发包集体土地,承包人试图以虚假证据、公证文书掩盖合同违法性,最终都难逃法律责任;而村民们的团结与坚持,以及圣运律师团队的专业助力,让违法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村集体权益得到了切实挽回。

实用维权提示:

一是警惕集体土地处置,村委会处置村集体土地(如承包、转让)时,村民应主动了解相关事宜,确认是否履行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程序,避免自身权益被侵害;

二是重视证据留存,一旦发现集体土地被擅自处置,要及时留存合同、权属证书、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三是集体维权更有力,单个村民维权难度较大,可联合其他村民,推选代表,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依法提起诉讼,精准维护集体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明确公证≠合法,公证仅能证明合同签订的真实性,无法弥补合同本身的违法性,违法合同即便经过公证,依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