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要牢牢把握自身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
从车检垄断看“霸王条款”整治趋向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执法数据显示,机动车检测行业反垄断处罚金额同比激增约72%,成为民生领域执法重点。这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家正在对利用格式条款和信息不对称侵害民众权益的行为严厉整治。车检行业的“价格同盟”是显性垄断,而征地拆迁协议中“只约乙方(被拆迁人)义务、不写甲方(拆迁方)责任”的条款,则是隐形的“制度性垄断”。法律明确规定,合同优势方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限制弱势方的主要权利。这意味着,拆迁协议中那些“最终解释权归甲方”、“不接受异议”的条款,在法律上已站不住脚。
拆迁协议中的隐形陷阱:一般人常踩的坑
面对拆迁方的催促和“大家都签了”的压力,许多被拆迁人往往在慌乱中忽略了条款细节。圣运律师团队结合办案经验,总结出拆迁协议中最常见的三类“霸王条款”及普通人的错误应对:
01 “空白协议”陷阱
条款表现:协议中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交房日期等关键信息留白,仅口头承诺“后续按政策补”。
一般人做法:出于对政府或开发商的信任,或者为了尽快拿到首笔补偿款,草草签字。
后果:一旦签字,协议生效。后续拆迁方填写的金额远低于口头承诺,被拆迁人因“白纸黑字”维权极其被动。
02 “单方违约责任”陷阱
条款表现:协议详细规定了被拆迁人逾期搬迁的巨额违约金(如每日扣减补偿款的1%),但对拆迁方逾期支付补偿款、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只字不提,或仅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人做法:认为“拆迁方是政府背景,不会违约”,只关注补偿总额,忽略违约责任条款。
后果:若拆迁方资金链断裂延迟支付数年,被拆迁人因协议未约定违约金,只能主张极低的银行利息损失。
03 “权利排除”陷阱
条款表现:条款写明“乙方签字后不得就补偿事宜再提出任何异议”、“放弃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
一般人做法:误以为签字即代表“认命”,即使后续发现评估报告有误或政策适用错误,也不敢再维权。
后果:此类条款严重违反《行政诉讼法》关于公民诉权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会极大增加被拆迁人的心理负担和维权成本。
圣运竞争法律师建议:如何对抗霸王条款
针对上述陷阱,圣运律师团队建议采取“三步反击法”,将不公平条款转化为谈判筹码:
第一步:审查条款效力,拒绝“无效格式条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实操建议:在签约前,要求拆迁方对“空白处”进行填充,并对“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等条款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若对方拒绝,可在后续诉讼中直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第二步:引入“对等原则”,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拆迁协议本质是民事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针对协议中单方约束被拆迁人的条款,应及时提出抗议,拆迁方违约时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同时赋予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实操建议:在协议中增加对等条款:“若甲方逾期支付补偿款超过30日,应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金额可进一步协商)”
第三步:固定证据,为后续维权打下基础
若已签订含霸王条款的协议,并非无力回天,对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法院可依职权确认无效。
实操建议:保留拆迁方催促签字的录音、未充分解释条款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不仅请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还可附带请求确认协议中的特定霸王条款无效。
采纳律师建议:化被动挨打为主动出击
采纳圣运律师的竞争法与行政法交叉维权策略后,当事人通常能获得以下实质性好处:
1.补偿金额提升:通过主张条款无效,迫使拆迁方重新回到谈判桌。如果当事人因“空白协议”被坑,在律师介入后能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争取到应得补偿款。
2.获得违约赔偿:若拆迁方延迟交房,通过在协议中加入了“违约金条款”,当事人最终不仅能获得本金,还有逾期交房赔偿。
3.程序正义保障:避免了“签字即失权”的困境。即使协议已签,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放弃诉权”条款无效,保住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通道,为后续争取安置房质量等问题留下了法律武器。
结语
车检行业的反垄断风暴告诉我们,任何利用优势地位制定的不公平规则,终将被法律纠正。在征地拆迁中,不要被“格式合同”吓倒。你手中的笔,不仅关乎当下的补偿,更关乎未来几年的生活质量。在签字前,不妨像反垄断机构审查市场规则一样,仔细审查你的拆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