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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鱼塘部分被纳入征收范围,行政机关能否不予征收补偿?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解析征地拆迁法律救济关键

2026年征地拆迁实践中,被征收人的鱼塘、水库等养殖水面被部分纳入征收红线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行政机关以“大部分面积不在征收范围”“需整体征收方可实施”为由,干脆对红线内的部分也不予征收、不予补偿,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一起典型案件,为您解析此类情形下如何通过拆迁维权律师的专业帮助,争取依法补偿

一、案情回顾

辽宁省沈阳市的刘先生(化名)系当地某村村民。自1988年起,他先后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经营两处鱼池及附属设施,并自投资金修建了一座小水库。多年来,鱼池成为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2011年至2012年,当地行政机关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决定对该村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刘先生的两处鱼池中,经测量有238.85平方米位于征收红线范围内。然而,行政机关并未对该部分鱼池实施征收,也未给予任何补偿,反而要求刘先生自行腾退。

● 2022年7月,行政机关首次作出《不予安置补偿决定书》。刘先生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撤销该决定,责令重作。

● 2022年12月,行政机关再次作出《不予安置补偿决定书》,理由为:涉案鱼池仅238.85平方米在征收范围内,因需整体征收才能实施,故未对这部分实施征收;同时,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刘先生对鱼池已不再享有使用和收益权利。

● 刘先生不服,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面对行政机关“部分在红线内也不征”的结论,刘先生不禁要问:征收红线划定了多少,就应该补偿多少,行政机关能以“需整体征收”为由完全不征吗?

二、圣运律师解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圣运律师结合本案事实,梳理了3个2026年征地拆迁实务中的常见问题:

1.  征收范围内部分鱼池,行政机关可以因“大部分不在红线”而完全不征收吗?——不能,征收范围内的部分应当依法处理

行政机关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公告确定的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即属于征收对象。行政机关不能以“需整体征收方可实施”为由,对红线内的部分也放弃征收。本案中,复议机关明确指出,238.85平方米的鱼塘并非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属性,对这部分予以征收并不必然使鱼塘整体丧失使用价值。行政机关“需整体征收”的观点不具有合理性圣运律师认为,只要土地或地上物部分落入征收红线,行政机关就有义务对该部分依法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

2.  法院判决认定当事人对鱼塘不再享有使用收益权利,行政机关能否据此不补偿地上物?——不能免除对地上物实际损失的核查义务

即使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刘先生应向村委会返还鱼塘,但这并不意味着鱼塘内的附属设施、自建水库、鱼苗等地上物就完全没有补偿价值。行政机关作为征收补偿的法定主体,仍有义务对征收红线内的地上物进行实地勘验,查明是否存在合法投入、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本案中,复议机关指出,行政机关据以不予补偿的“生效判决”等理由,在第一次复议时已全部提交,无新的证据及主张,相关基础问题(如地上物损失)仍然存在,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补偿。

3.  被征收人面对“不予补偿决定”应如何维权?——申请行政复议是最有效的救济途径之一

当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补偿的决定时,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刘先生连续两次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均撤销了不予补偿决定,责令行政机关限期重作。拆迁维权律师指出,行政复议具有程序相对快捷、成本较低的优势,尤其适用于行政机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如果复议后问题仍未解决,还可以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

三、裁判结果

1. 判决核心内容

本案经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审理后作出决定:

● 撤销被申请人(当地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安置补偿决定书》。

● 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安置补偿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复议机关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对238.85平方米鱼池需整体征收”的观点不具有合理性;且据以不予补偿的生效判决等理由在上一轮复议中已被指出不足,本次仍无新证据,相关基础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不予补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 本案意义

本案的意义在于:第一,行政机关不能以“征收部分面积过小”或“需整体征收”为由,逃避对红线内部分土地的征收补偿义务;第二,即使法院判决认定使用权丧失,行政机关仍应对地上物的实际投入和损失进行核查,不能一概不予补偿。据圣运律师介绍,本案为大量涉及鱼塘、水库等部分被征收的案件提供了清晰的维权路径。

四、圣运律师提示

针对2026年在集体土地征收中遭遇“部分征收”纠纷的被征收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示如下:

保留承包合同及投入证据:从承包之日起,务必妥善保管承包合同、缴费凭证、自建设施的付款单据、购买鱼苗的发票、经营流水等。这些是证明你合法占有、实际投入的关键证据,一旦发生补偿争议,能够有效支持你的主张。

关注征收红线图,核实自家土地是否“部分落入”:在征收公告发布后,及时获取征收红线图,比对自家土地、鱼塘、房屋是否部分位于红线内。只要有部分落入,就有权要求对该部分进行征收补偿,行政机关不得以“面积小”或“需整体”为由拒绝。

收到“不予补偿决定”立即复议: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补偿或不予安置的决定后,务必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可以全面审查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如果事实不清或理由不成立,将撤销决定并责令重作。这是低成本、高效率的维权手段。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案件代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集体土地征收中鱼塘、林地、养殖水面等特殊类型财产的补偿纠纷,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性维权事务,能够为被征收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与权利救济指导。

若您在2026年正面临征收补偿被无理拒绝或类似征地拆迁法律困境,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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