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招商引资2025,宿州2023入学新政策,宿州小学入学最新规定入学规定及年龄要求暂未公布,2022年小学入学要求参考为幼升小年龄为6周岁,在学生划片入学方面,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在
宿州小学入学最新规定入学规定及年龄要求暂未公布,2022年小学入学要求参考为幼升小年龄为6周岁,在学生划片入学方面,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一、宿州小学入学户口最新规定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一)一般情况入学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1、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应以其家庭为单位立户。如发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办理完毕。
2、适龄儿童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具有完全产权(仅限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为依据,且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应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
3、原则上同一房产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
4、符合“两个一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将优先保障其就近入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城区常住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因故造成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2、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城区户籍(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同一城区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无其他住房,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并一直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学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宿州城区常住户籍,遇房屋拆迁需另行安置的,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1)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凭原住房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原住房学区学校入学。(2)已安置到位并入住的,应凭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相关安置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宿州城区常住户籍,已入住新购房屋(须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购房),但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凭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购房备案表,并同时提供住户使用水、电(气)的正式票据,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新购房屋学区学校入学。
5、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宿政发〔2019〕5号)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一并由非宿州城区迁入宿州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且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与居住地保持一致。(1)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在购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2)在城区无房产(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而租房居住的,应凭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签发时间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基〔2016〕19号)文件精神,进城务工人员(外县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社会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居住证:至2021年8月10日,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效居住证应满6个月以上(以居住证签发时间为准)。
(3)务工证明: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在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需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至2021年8月10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应满6个月以上。
(4)社会保险:至2021年8月10日,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满6个月以上。
(5)住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无房产(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而租房居住的,应提供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至2021年8月10日,务工人员进城居住应满6个月以上。
二、其他情况入学办法
1、驻宿州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关于贯彻执行
的通知》(市教体〔2017〕3号)文件精神,驻宿州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凭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住址证明、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宿州城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宿州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意见》(教体基〔2016〕37号)文件精神,宿州城区(含市管园区、_桥区)招商引资企业(以宿州市或_桥区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财务总监等)凭户口簿(外县户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住址证明、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法律分析: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依据:《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第一条 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二条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第三条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解析:
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依据】:
《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第一条 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二条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第三条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律师分析:
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依据】:
《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第一条 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二条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第三条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分析:
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依据:
《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第一条 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二条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第三条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分析:一、一初中招生范围为整个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二、二初中寄宿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作为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
三、其他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1、西南片区
(九中、一初中胜利路校区、五中、八中、九中皖北千亩园校区、十一中通济校区、十一中银河四路校区):北沱河以南、沿淮海路向南至浍水路向东至铁路以西的城区。
(1)一初中胜利路校区:银河一路以南、淮河路以北、人民路向南至胜利路向西至磬云路以西的城区。
(2)五中:淮海路以东、铁路以西、浍水路以南的城区。
(3)八中:北沱河以南、人民路向南至胜利路向西至磬云路以东、淮河路以北、淮海路以西。
(4)九中皖北千亩园校区:淮海路以西、淮河路以南的城区。
(5)十一中通济校区:北沱河以南、银河一路以北、拂晓大道以西的城区。
(6)十一中银河四路校区:北沱河以南、拂晓大道以东、银河一路以北、人民路以西。
2、东北片区
(十一中、一初中南翔校区、二初中、学院附中、矿建中学、沱河初中):北沱河以北、沿淮海路向南至浍水路向东至铁路以东的城区。
(1)一初中南翔校区:北沱河以北、铁路以东的城区。
(2)二初中:北沱河以北、铁路以西的城区。
(3)学院附中:北沱河以南、淮海路以东、浍水路以北、港口路以西。
(4)矿建中学:港口路以东、东沱河及东外环路以西、北沱河以南的城区。
(5)沱河初中:东沱河及东外环路以东的城区。
法律依据:《2019年宿州城区初中招生方案》
(一)一初中招生范围为整个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二)二初中寄宿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城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作为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报。
(三)其他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1、西南片区
(九中、一初中胜利路校区、五中、八中、九中皖北千亩园校区、十一中通济校区、十一中银河四路校区):北沱河以南、沿淮海路向南至浍水路向东至铁路以西的城区。
(1)一初中胜利路校区:银河一路以南、淮河路以北、人民路向南至胜利路向西至磬云路以西的城区。
(2)五中:淮海路以东、铁路以西、浍水路以南的城区。
(3)八中:北沱河以南、人民路向南至胜利路向西至磬云路以东、淮河路以北、淮海路以西。
(4)九中皖北千亩园校区:淮海路以西、淮河路以南的城区。
(5)十一中通济校区:北沱河以南、银河一路以北、拂晓大道以西的城区。
(6)十一中银河四路校区:北沱河以南、拂晓大道以东、银河一路以北、人民路以西。
2、东北片区
(十一中、一初中南翔校区、二初中、学院附中、矿建中学、沱河初中):北沱河以北、沿淮海路向南至浍水路向东至铁路以东的城区。
(1)一初中南翔校区:北沱河以北、铁路以东的城区。
(2)二初中:北沱河以北、铁路以西的城区。
(3)学院附中:北沱河以南、淮海路以东、浍水路以北、港口路以西。
(4)矿建中学:港口路以东、东沱河及东外环路以西、北沱河以南的城区。
(5)沱河初中:东沱河及东外环路以东的城区。
●宿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宿州招商引资百亿项目
●宿州招商引资政策
●宿州招商引资2024
●宿州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中心
●宿州招商引资最新动态
●宿州招商引资百亿项目名单查询
●宿州招商引资局领导班子
●宿州招商引资局卓芝民副局长
●宿州招商引资局陈枫副局长
●宿州2023入学新政策是什么
●宿州2023入学新政策是什么
●宿州2021年小学入学报名时间
●安徽宿州入学政策
●宿州市2021小学入学政策
●宿州上学政策
●宿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
●宿州小学招生报名时间
●2020年宿州市小学新招生标准
●宿州2020小学入学条件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宿州招商引资百亿项目,宿州招商引资最新动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苏博安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