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招商引资政策2025,南京中考加分政策,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
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以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律师分析:
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以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法律分析: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7、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8、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9、本市赴鄂医务人员等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南京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一、照顾政策
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7、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8、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9、本市赴湖北医务人员、市公共卫生中心隔离病区医务人员、省部属在宁赴湖北医务人员及纳入“十件实事”服务对象的其他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法律依据:《2021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种类说明》
1. 革命烈士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加30分。
2.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县、区)统战部侨务综合处办理审核, 加10分。两年内调整至与江苏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3.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处办理审核, 加10分。两年内调整至与江苏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4.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审核, 加10分。两年内调整至与江苏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5.港澳户籍学生加分,需持本表及港澳地区居民永久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审核, 加10分。两年内调整至与江苏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6.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 加20分。
7.1-6级伤残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审核, 加20分。
8.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审核, 加30分。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审核, 加20分。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加分,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审核, 加10分。
9.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加分政策与第8点相同。
10.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办理审核, 加30分;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县、区)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办理审核, 加20分。
11.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办理审核,获国家级表彰的, 加15分;获省级表彰的, 加10分;获市政府表彰的, 加5分。
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7、军人子女按照2023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一、中考加分规范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二、2022年中考加分政策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 " 见义勇为 " 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 5 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 5 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 1 分录取;
三、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项目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法律依据】:
《2023南京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一、照顾政策
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7、军人子女按照2023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8、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9、本市赴湖北医务人员、市公共卫生中心隔离病区医务人员、省部属在宁赴湖北医务人员及纳入
●鞍山招商引资政策最新
●鞍山招商引资政策文件
●鞍山市招商引资政策
●鞍山招商引资政策解读
●鞍山招商引资项目
●鞍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
●鞍山招商局 官网
●鞍山市千山区招商
●鞍山市招商局副局长都有谁
●鞍山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怎么样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2025年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2025年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军人二等功加分吗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是怎么加的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军人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 个人三等功
●南京中考加分政策2019
●南京中考2025最新政策
●南京市中考加分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鞍山招商引资政策文件,鞍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孟琴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