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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招商引资政策2025,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今日招商引资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5-20 11:28:4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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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招商引资政策2025,成都: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11月9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提到,要从“购房资

成都市招商引资政策2025,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今日招商引资更新

  • ● 圣运推荐:成都市招商引资政策2025,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今日招商引资更新
  • 一、成都市招商引资政策2025,成都: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

    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11月9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提到,要从“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和“预留住房支持”三个维度分层分类提供购房支持。
          此次明确了支持对象,统筹人才购房支持政策,将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以下为《实施细则》原文及解读: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委厅〔2020〕23号)、《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委发〔2022〕4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成组通〔2022〕30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和〈成都市人才安居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12号)相关规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购期间,为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战略,切实解决我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问题,特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对象
          (一)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
          (二)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
          (三)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
          (四)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
          (五)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六)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符合其他人才支持政策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上述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三、支持措施
          (一)购房资格支持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的限制,具备相应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2.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经市级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
          (二)购房顺位支持
          以下类别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其户籍所在地及稳定就业区域按拟购项目所在地进行认定,在蓉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根据其参加工作后社保缴纳时间确定(社保起算时间不得超过成都市社保最早缴纳时间即1992年7月)。
          1.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
          2.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C类人才。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预留住房支持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类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可提前预留意向购买项目房源。
          如人才意向购买商品住房项目还未开盘销售,由市住建局在项目取得预售(现售)备案后,直接提前预留人才意向购买住房。
          如人才意向购买商品住房项目正在对外公开登记报名或已完成公开销售进入房源顺销环节,则由市住建局根据人才意向会同项目开发企业,在项目剩余房源中直接购房。
          四、购房支持办理流程
          各类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支持前,须根据对应人才认定政策,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人才资格审核认定。经认定后,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符合“购房资格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后,即可按照我市商品住房购房程序,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在对应准购区域申购商品住房。
          (二)符合“购房顺位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后,即可按照我市商品住房购房程序,根据个人意愿自行申购商品住房。其在商品住房项目公示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复核名单)》中备注为“人才购房”。
          (三)符合“预留房源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房需求由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对接保障。如意向购买商品住房项目还未开盘销售,其拟购房源标注为“预留高层次人才住房”并与其他房源同步公开,预留房源不纳入公证摇号,剩余房源按照商品住房销售规程对外进行销售。项目完成对外销售后,人才通过自销房源通道进行登记购房。
          五、后期管理
          (一)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所购住房,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二)高层次人才仅能通过购房支持途径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其家庭成员范围界定按照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关人才认定审核部门应明确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标准、办理程序和职责分工,切实提高人才购房支持服务质效。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符合其他人才政策的特殊高层次人才购房支持准入条件、支持措施等按照对应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二)各区(市)县可结合属地实际,给予人才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区(市)县承担。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委厅〔2022〕41号)要求,结合目前我市住房调控政策和已实施的人才购房支持措施,兼顾人才住房需求和住房政策的社会公平性,市住建局对现有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相关支持政策进行了梳理,制定出台了《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住房限购期间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系列支持措施及办理流程,多措并举满足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支持对象
          统筹人才购房支持政策,将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二)细化支持措施
          从“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预留住房支持”三个维度分层分类提供购房支持。
          “购房资格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在蓉购买商品住房。
          “购房顺位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
          “预留住房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根据人才意愿,在项目取得预售证后或进入房源顺销环节提前预留房源用于人才购买。
          (三)规范办理流程
          依托现有人才安居系统和住房交易系统,实行购房支持“一站式”网上办理。
          符合“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市级相关部门认定后,即可按照我市商品住房购房程序,根据个人意愿自行在对应准购区域申购商品住房。符合“预留住房支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房需求由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对接保障。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所购住房,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二)高层次人才仅能通过购房支持途径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其家庭成员范围界定按照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二、成都人才购房资格条件

    成都买房资格要求具体如下:(一)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条件: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3、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二)成都本市户籍在成都买房条件: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2、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如果是想将房子买在三圈层里,那么只需要购房者有成都户口就行,三圈层是指的成都青白江区、崇州市、新津县等远郊地区。如果想要将房子买到一二圈层的房子,那么你只需要落户成都时间到达两年,同时缴满社保时间两年,一圈层是指高新南区、锦江区、武侯区等城市中心位置。拓展资料: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内容是什么?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具有博土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件购房补贴。法律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的审核及资格确认等。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受理、初审、公示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租住公房情况的审核,并会同保障性住房属地街道(社区)进行动态管理及日常监督等工作;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业主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销售管理等工作。第五条我市中心城区家庭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三、成都人才购房落户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保障人才住房: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2、激励产业人才: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3、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四、成都高端人才购房政策。

    法律分析:高端人才购房不受户籍、社保限制,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介绍,《细则》明确,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在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人才安居工程的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市组织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人才公寓建设需求计划;市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负责认定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资格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并确定人才在《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所属类别等工作。

    五、成都人才引进购房政策2021

    法律分析: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法律依据:《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三、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六、成都高端人才购房政策

    高端人才购房不受户籍、社保限制,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介绍,《细则》明确,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在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一、成都市限购政策

    成都市限购政策如下:1、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等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2、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原政策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3、同时要求在拟购房所在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主要看购房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否在相应区域,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4、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按离异前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计算,包括离异前其本人和原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套数;5、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二、西安a类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安居房吗?

    西安A类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安居房。西安五类人才可申请安居房或购房补贴。A类人才属于五类人才之一,可申请人才安居房。A类人才申请政府人才公寓,配租标准为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A类人才申请人才公租房配租标准为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左右,租金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72%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服务。人才安居工程的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第三条市组织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人才公寓建设需求计划;市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负责认定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资格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并确定人才在《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所属类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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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郝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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