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乡村振兴局,万宁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信息,联系电话:0898-62222994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办公地址: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南街与西门西街交叉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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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扶贫、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和革命老区建设发展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发挥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委脱贫攻坚战督查组办公室、市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市各阶段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帮扶标准,研究提出贫困村确定和出列的建议。
(五)协调拟订市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扶贫、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扶贫项目的相关工作。
(六)组织协调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牵头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七)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活动,组织协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警部队和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八)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
(九)加强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十)指导贫困地区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深度贫困村等专项扶贫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和干部扶贫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万宁市乡镇
8、万宁镇镇长
9、万宁村务公开
10、万宁农村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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