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信息,联系电话:010-82262921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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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中文名称: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英文名称: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 100088 电 话: +86-10-82262921 传 真: +86-10-82260684 E-MAIL: webmaster@sac.gov.cn 网 站: http://www.sac.gov.cn/ 机构简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名义,下达国家标准计划,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审议并发布标准化政策、管理制度、规划、公告等重要文件;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外通报;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工作;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承担有关国际合作协议签署工作;承担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
标准技术管理司
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承担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承担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标准创新管理司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化活动。开展国家标准的公开、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管理全国物品编码、商品条码及标识工作。承担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组织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相关工作。
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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