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是一个涉及物权和合同法的复杂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如果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可能涉及到物权侵权或合同违约等问题,
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是一个涉及物权和合同法的复杂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如果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可能涉及到物权侵权或合同违约等问题,被拆迁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被他人备案,可能会影响到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的物权。但是,如果该备案存在错误或者违法情况,被拆迁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正或者撤销备案,以恢复自己对拆迁安置房的合法物权。
二、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
如果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是因为存在租赁合同等合同关系,那么需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第七百零六条和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因此,如果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是因为存在租赁合同关系,被拆迁人需要了解该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约定,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判断该备案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该备案存在违法或者违约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法律手段来处理。被拆迁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安置房产权是不是做在被拆迁人名下
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如果签字人包括您,您就可以在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名字,拥有产权。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二、选购安置房的注意点有哪些呢
1、市面上的安置房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城市工程拆迁,为了安置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是中低价的商品房,这种房屋的所有权虽然是居民的,但权利是不完整,在相应的时间内,通常是5年里面,房屋是不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的。2、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法安置或者是代替选购中低价位的商品房,这种房屋通常和正常的商品房没有差别,也没有交易限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地进行买卖。3、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拿到了房产权,那就可以解除对外销售的限制,或者是转让的期限已经大于5年,那么这种拆迁房此时和商品房没有区别,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了。4、已经获得产权证明的安置房,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它是不属不动产的,房屋的产权通常按照本地房地管理相关部门的备案为标准。如果没有备案,那么在法律上它是没有产权效力的,即这一类的房屋没有获得安全的产权,对外出售是不符合法律的,即使签订了相关的交易合同,风险也是很大的。
三、安置房房产证多久能下来
安置房房产证大概三到六个月时间能下来。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社区网论坛商铺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可以。安置房可以查询到备案的。需要先在网络上输入当地的房管局网站,点击进入房屋合同备案号查询的页面,在上面找到查询的按钮并点击,这时就会跳出一个输入信息的框框,就可以将个人身份信息录入,录入成功之后,就会跳出想要查询的各项信息了。
如何查询安置房备案
1、因为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得用百度查询XX房产管理局或者XXX房产管理局官网。
2、在官方网站的地方一般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用于大家查询备案号信息的,当然每个网站不一样但是思路是一样的需要大家仔细查看。
3、进入房屋合同备案号查询专网后找到查询按钮。
4、这里我们进入查询登陆界面,要知道合同号就是你签署的合同的号码,姓名填对,身份号,密码一般是身份证号的后6位。
5、.这样点击查询我们就能看到该房产的具体所属和具体合同信息了。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1、需要明确所购买的安置房土地性质及类型,若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话,那么需要慎重考虑了,毕竟在这类土地上的房屋,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获益的,要知道,只有集体组织成员的利益才会有保障,而非集体成员无法在再次拆迁中获取赔偿。
2、购买安置房之前,需要了解房屋对于安置拆迁的对象是否存在限制,或者说政策补贴,尤其是目前社会上所谓的“城中村”改造,它是由村集体组织而建造的,在选择安置对象的时候,有明确的限制。
3、安置房的产权人,是属于个人所有还是属于共同所有,需要明确清楚。如果说房子是属于家庭共同所有的话,那么出卖安置房的开发商需要确定购买安置房是属于家庭所有共有人的意思,然后在购房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他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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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头条-拆迁安置房被他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