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外贸易顺差,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制度。对外贸易政策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自行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包括:方针、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项外贸管理措施、制度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自由对外贸易秩序
但是,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应建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
1.首先我们用百度搜索商务部官网,打开后,找到“业务统一平台”,点击进入后进入“企业端”。
2.企业端页面的下半部分,我们可以找到“对外经营者备案”。进入备案登记,点击“备案登记按钮”。
3.接下来选择备案机关和备案方式。一般备案机关要选择企业所在地的地级市的外经贸部分,备案方式选择“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4.上一步提交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我们按照要求一一填写。红色标记项是必填的。
5.提交信息,并且打印表格,打印一定要注意正反面打印,然后签署日期,加盖企业章,我们的“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就准备好了。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外贸易顺差是什么意思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外贸易模式都有哪些对外贸易的作用是什么
对外贸易模式:对等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技术贸易。
对外贸易的作用:
1、发展对外贸易,可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发展对外贸易,可以节约社会劳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展对外贸易,可以吸收和引进当代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
4、发展的对外贸易,接受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和挑战,可以促进国内企业不断更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国际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制度。对外贸易政策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自行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包括:方针、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项外贸管理措施、制度的统一。
2、维护公平、自由对外贸易秩序
但是,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应建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对外贸易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审判阶段:一审:2000-20000元/件。
二审:2000-30000元/件。
4、死刑复核阶段:2000-20000元/件。
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2000-20000元/件。
(二)代理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1500-3000元/件
10-100万元(含100万元)3-4%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担任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的: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第(二)类案件,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四)代理诉讼案件的申诉和执行,依照上述三种案件类型、审判阶段或标的大小收费。
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情减免收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其中代理第(一)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代理第(二)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对外贸易委托律师费用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同应当明确。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
1.首先我们用百度搜索商务部官网,打开后,找到“业务统一平台”,点击进入后进入“企业端”。
2.企业端页面的下半部分,我们可以找到“对外经营者备案”。进入备案登记,点击“备案登记按钮”。
3.接下来选择备案机关和备案方式。一般备案机关要选择企业所在地的地级市的外经贸部分,备案方式选择“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4.上一步提交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我们按照要求一一填写。红色标记项是必填的。
5.提交信息,并且打印表格,打印一定要注意正反面打印,然后签署日期,加盖企业章,我们的“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就准备好了。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哪里办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应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对外贸易顺差什么意思
●对外贸易顺差是指
●对外贸易顺差越大越好吗?为什么?
●对外贸易是顺差好还是逆差好
●对外贸易顺逆差是什么意思
●对外贸易顺差是我国外贸进出口的长期特征
●外贸顺差有哪些负面影响
●对外贸易顺差是指
●对外贸易顺差的利弊
●对外贸易的顺差
●什么是对外贸易顺差,贸易顺差对汇率的影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是对外贸易顺差啊,什么是对外贸易顺差: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对外贸易顺差的作用是什么,对外贸易顺差是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是对外贸易顺差,对外贸易顺差的作用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来源:临律-什么是对外贸易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