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如何解决征地评估结果与土地所有者期待的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土地征用价格评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8-07 13:50:0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如何解决征地评估结果与土地所有者期待的价格不一致的问题?,法律分析:土地征收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费用,应按

如何解决征地评估结果与土地所有者期待的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土地征用价格评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如何解决征地评估结果与土地所有者期待的价格不一致的问题?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费用,应按照土地市场价格和相关政策标准予以支付。”另外,《拆迁补偿条例》也规定了征收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补偿条例》。

总之,征地评估结果与土地所有者期待的价格不一致的问题,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当发生此类问题时,土地所有者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

二、征地开发中评估结果如何与规划一致?

法律分析:征地开发涉及土地的征收和开发利用,评估结果应当与规划一致,但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评估结果和规划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土地资源,实行耕地轮作制度和草地禁牧制度,落实土地有偿使用、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农民种田权的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利用的总体性规划,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人民福祉的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征收,评估补偿费用应当公开、公正、合理,并确认补偿内容、标准和方式。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评估结果应当符合总体规划,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评估应当公开、公正、合理,以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土地征用价格评估

不同类型的林地征用和占用费用标准如下: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人工未成林林地按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天然未成林林地按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法律分析

标准如下: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拓展延伸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研究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研究》是一项旨在探讨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研究工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成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该研究旨在深入分析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原则、方法和实施情况,以提供科学、合理、公正的补偿标准参考。通过对各地区的案例研究和调查分析,研究团队将探讨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与土地价值、农民权益保护等因素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该研究的目标是为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土地征用工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通过《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研究》,我们深入探讨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原则、方法和实施情况。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土地征用成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我们通过案例研究和调查分析,探讨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与土地价值、农民权益保护等因素的关系,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我们的目标是为土地征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地地上物评估价格不同意怎么办

征地评估怎么评

评估对象土地为征用农地

征地评估的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土地征收评估

征收土地评估方法

征地补偿评估

征地评估怎么评

征地评估一般多长时间

征地评估收费标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粮补给个人还是给包土地的?粮补是归土地所有者还是土地承包经营者呢: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

来源:头条-如何解决征地评估结果与土地所有者期待的价格不一致的问题?,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