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漫天要价国家合法征地款是否违法,一、农民漫天要价国家合法征地款是否违法搞不好会被认定是敲诈。拆迁补偿款其实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合理越公平越好,如果漫天要价的话,就会被征收方抓住把柄,被认为是敲诈勒索。其实在《征收公告》下发的那一刻起,咱
一、农民漫天要价国家合法征地款是否违法
搞不好会被认定是敲诈。拆迁补偿款其实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合理越公平越好,如果漫天要价的话,就会被征收方抓住把柄,被认为是敲诈勒索。其实在《征收公告》下发的那一刻起,咱们被征收人就要结合房屋周边市场价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估值了,一般来说这个估值就是判断征收方提供的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的方法之一。当然,合理的拆迁补偿是一个范围,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如果征收方提供的拆迁补偿数额略低于自行估算的房屋价值的话,那么这份拆迁补偿款可以认定为合理、公正的,咱们被征收人就可以根据该房屋内的具体物品价值的补偿进行协商了。
二、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满足以下条件的则合法:首先,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一定是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个人或开发商是无权征收老百姓的土地。第二,征收农村土地需要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第三,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经过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第四,征收农村土地应当进行公告。第五,征收农村土地要给予老百姓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土地是国有的,如果政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行征收土地,但会按原用途给予补偿;
2、如果征收决定或者补偿不服的,那么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征地漫天要价典型案例
●农民的农田本地政府强迫征收
●征地过程中漫天要价怎么办
●农民的农田本地政府强迫征收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临律-农民漫天要价国家合法征地款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