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征收土地流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08 09:27:3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法律分析: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征收土地流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明确了收回国土土地使用权的四种情形将第五十八条删除“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五种改为四种)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三、征收土地流程

法律分析: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3、批准后,公布方案;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实施方案。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和条件

征收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和流程

征收土地给予什么条件

征收土地的条件

征收土地怎么样才合法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和条件

征收土地流程图

土地征收必须走10个流程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否有效: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国家土地拍卖后多长时间征收?国家土地管理法都有什么: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权属人有什么标准吗?土地权属争议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非法占用土地责任有什么,如何规定: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条件有什么样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赔偿规定,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安置房,被拆迁人关注的安置房那些事儿,拆迁安置房有什么缺点: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补偿多少钱,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拆迁与城中村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城中村拆迁和棚户区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房子拆迁补偿是多少,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赔偿,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国家什么补偿政策,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如何进行补偿的,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

来源:临律-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