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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是什么意思,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05 17:10:1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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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是什么意思,一、土地被征收是什么意思1、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被征收是什么意思,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土地被征收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被征收是什么意思

1、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征收是指将政府将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法律依据不同;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不同;执行程序不同;争议解决途径不同。

4、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收决定、评估、补偿决定等主要程序。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遵守批准征收、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协议等主要程序。

5、房屋征收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房屋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对房屋征收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反悔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或者请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

6、政府公告和政府公文中常见的“征地”和收回国有使用权有无区别?

征地,严格意义上,是指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过程,是一种土地征收行为。征地不同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地的结果是土地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只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7、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是否必须低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这个说法没有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一般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依附的土地不仅享有使用权,也享有某些所有权的权能。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对土地使用没有年限的限制,而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对土地使用权一般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8、集体土地使用权补偿是否必须低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这个说法不准确,也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也常有相反的案例发生。

9、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是否必须低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这个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偿不低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案例也不鲜见。

10、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时除了获取房屋补偿是否还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

在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获取房屋补偿的同时,还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未限制被征收人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权利。

11、房屋征收涉及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如何支付土地使用权补偿?

房屋被征收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取得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可以依法要求按照收回时的土地市场价值予以补偿。

12、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的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争议,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之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争议或者土地征收补偿争议,可申请行政协调,对协调不服的可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拟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

就是政府准备做征收土地的准备,一切工作正在进行,按理说是可能征收也可能不征收,不过大部分是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村里在农田开机耕道是否属于征地

村里在农田开机耕道是一种方便自己生产的行为,不是国家建设,不属于征地。

征地的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拟征收土地公告出来后多久征地?

“征地公告下发后最少要半年以上时间才能够征地,征地公告的下发时间应当是在被征收地的人民政府收到征地文件之日起的十天之内,其主要内容是征地的位置、面积、征地的时间、征地补偿以及安置标准等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征地的补偿内容,如果被征地人民对内容不满的,可以向政府机关进行反映。”

综上所述,拟征收土地就是政府准备做征收土地的准备,一切工作正在进行,按理说是可能征收也可能不征收,不过大部分是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收和征用区别是: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

2、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3、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4、实施程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

5、土地用途不同,征收土地是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故征收土地时,土地的用途往往是修建永久性建筑等,而征用土地是不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且征用土地多发生于临时性的社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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