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农业用地征地补偿是:1、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2、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3、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
农业用地征地补偿是:
1、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2、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等。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农村用地不能转包为建设用地。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履行征用农业用地手续,同时向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补偿,补偿数额为当地土地综合区片价,各村数额不等,可以到当地县自然资源局查询。确认建房是否违法的依据,是建房者有没有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建房许可证。农村农民建住房,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批准”这样的程序,取得建房许可,并不能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然后取得“宅基地使用证”。这样,这个建房行为就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准权限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但村里与乡里的审核也是很重要的。只要能够取得这样的批准文书,在哪里建房都是合法的;如果想先斩后奏,事先没有取得任何许可的话,那么在什么土地上建房都是不合法的。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怎么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1.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审查符合的颁发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2.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3.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法律分析:各地的农业用地补偿标准不一样,所以会出现补偿费用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1、耕地征收的补助和耕地的生产情况有很大关系,如果有作物,那么还会增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的补偿,一般来说,每亩耕地可以补偿5.3万元左右。2、基本农田包括旱田、水田、菜田,每一种的补偿费用是不一样的,旱田可以补偿5-6万左右,水田可以补偿每亩9-10万元,菜田可以补偿每亩15-16万元。3、林地本身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这些土地被征收的话,就可以获得每亩10万左右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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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农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