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要求有哪些?,法律分析: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
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征收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2、需要经过国务院或有关人民政府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征收的要求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的要求有哪些呢
●土地征收程序的五个基本流程文库
●土地征收的要求有哪些方面
●土地征收征用给予什么条件
●土地征收的条件
●土地征收的程序规定
●土地征收的要求有哪些呢
●土地征收相关规定
●土地征收相关政策
●湖北省《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8年版: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土地经营权出租是什么?土地拿地流程: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想要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办?想要承包土地该找谁: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如何办?农村鱼塘承包法律规定: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湖北省襄阳市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度会议召开,要求12月底前完成118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偷拿别人快递如何判刑?偷挖多少土地构成犯罪: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征收土地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湖北省《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8年版: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淮安金湖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淮安土地使用税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耕地可以随时被征用吗?耕地栽树政策有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纠纷怎样解决?农村房屋承包纠纷如何处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版本已于2020年公布,正式版2022年还未发布: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出现房屋纠纷要如何处理?农村房屋的土地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相关法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纠纷怎样解决?农村房屋旁土地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完成1.5万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土地征收的要求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