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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实施的具体步骤,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04 16:29:5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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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实施的具体步骤,土地征收的流程包括申请办理用地申请、征地方案审查、征地审核与批复、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制订与实施、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发放。征地纠纷可以采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征地部门可以组织听

土地征收实施的具体步骤,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土地征收实施的具体步骤

土地征收的流程包括申请办理用地申请、征地方案审查、征地审核与批复、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制订与实施、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发放。

征地纠纷可以采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

征地部门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土地征收的流程和征地纠纷处理方式。

土地征收流程规定及纠纷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一、土地征收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1、土地征收的流程如下: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二、征地纠纷如何处理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拓展延伸

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与规定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与规定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具体程序包括:征收计划的制定、公告程序、征收决定的发布、补偿方案的制定、征收通知的送达、征收合同的签订等。其次,土地征收涉及到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法律规定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此外,征收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公正、公平的评估和补偿,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合理的补偿。最后,土地征收还需要遵守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相关规定,确保征收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综上所述,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与规定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被征收人权益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

结语

土地征收流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征地纠纷可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应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土地征收法律程序与规定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被征收人权益和环境保护。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财产权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合理补偿和环境最小化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征收土地的程序和步骤

征收农村土地的程序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1、征地通知书。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通知书》予以公告或者直接下发《计划征地通知书》,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征地的用途和地点;2、征地调查确认;3、函告征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定的征用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告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4、征地听证通知书;5、组织征地听证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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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土地征收实施的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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