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玉蝉镇陂头村三组的村民,在玉蝉镇陂头村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
潘女士在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田心村开发区曾通过分段投标的方法,取得了E、F、G地块的长期性使用权,潘女士依约付清款项也取得了土地证,一直合法使用土地和房屋。...
李先生是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北城办事处城北村村民,与高平市城北居委会签订合法营业场地承包合同承租土地...
委托人:刘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盐津县自然资源局案情回顾 刘先生是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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