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5 08:15:13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法律分析: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不合法。用地单位在选定用某农地为建设的用地之后,首先应该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询问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确定了该农用地是能用于建设的,再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写建设项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

法律分析: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不合法。用地单位在选定用某农地为建设的用地之后,首先应该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询问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确定了该农用地是能用于建设的,再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相关的用地申请资料,如果经过建设部门的审查符合的,可以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要按照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所以,要看你投资的企业属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要看你单位自身是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不适用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条款。

二、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嘛?

律师解答: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不合法。用地单位在选定用某农地为建设的用地之后,首先应该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询问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确定了该农用地是能用于建设的,再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相关的用地申请资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

律师分析: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不合法。用地单位在选定用某农地为建设的用地之后,首先应该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询问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确定了该农用地是能用于建设的,再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相关的用地申请资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知乎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

政府给企业的拆迁款如何使用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为什么

财政出资是什么意思

政府拆迁企业

财政局怎样发放拆迁款

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

财政出资和政府出资一样吗

政府拆迁账务处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集体企业拆迁款要交财政吗?,集体企业拆迁款要交财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财政供给人员是什么意思?财政供给人员能否享受拆迁补偿: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2024年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全文

土地出让金属于什么收入类型?它的优缺点有哪些??土地出让金属财政收入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2024年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最新修订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补充,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政策性搬迁的资产损失需作专项申报吗,搬迁补偿收入是否适用财政专项用途资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企业拆迁款是否需要上缴财政?,集体企业拆迁款要交财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企业拆迁,财政要收的吗?,集体企业拆迁款要交财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赔偿是否属于财政性收入?,征地补偿是否属于财政性收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最新2024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鼓励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2022年现行有效: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安徽省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公布: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征地补偿是否属于财政性收入范围?补偿费种类及其性质: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王有银律师公益代理财政部拒绝公开“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依据案件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财政出资成立拆迁企业合法吗,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