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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行政判决书(强拆行政判决书范文)

  • 发布时间:

    2024-10-31 17:35:1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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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行政判决书(强拆行政判决书范文)

#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书包含哪些内容#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裁决的依据、理由;4、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5、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6、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拆迁补偿最多的方法#

合理获得最大拆迁补偿方法: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 合理获得最大拆迁补偿方法: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

#我想收集下这两年违法拆迁的案例?#

□袁桂芳诉勉县县城和平路改造拆迁指挥部办公室财产权属纠纷案□佛山市房产管理局因黄德才诉其房屋拆迁管理行政裁决纠纷上诉案□沈阳克菜斯特国际置业第一有限公司与代洪霞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重庆金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雕刻工艺厂、龙门实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案□刘桂英诉新民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新民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新民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案□沈阳日新商贸有限公司与辽宁金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因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张勇与赣州胜华实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案□霍光诉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上诉案□马文洪与沈阳克莱斯特国际置业第一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宁都县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谢金生等人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沈阳艺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孙伟玲房屋拆迁协议纠纷案□苏稼琴等7人诉上海市黄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拆迁行政裁决上诉案□涪陵区国家建设统一征用土地办公室诉重庆市涪陵翔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纠纷案□张莉诉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管理行政裁决案□何寿兰诉武义县建设局房屋拆迁事宜裁决行政争议上诉案□石继源诉浦江县建设局拆迁补偿行政争议上诉案□石庆华不服被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行政强拆行为案□袁桂芳与勉县县城和平路改造拆迁指挥部办公室财产权属纠纷案□张莉诉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管理行政裁决案□龙州县建筑材料厂诉龙州县建设局执行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胡明德与昆明市味精厂、昆明西山城市建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财产侵权纠纷案□李如木诉李秋明、李寿明、李明芳拆迁房屋财产权属纠纷案□汤德明等不服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政府限期拆迁房屋决定案□牡丹江石油化工机械厂诉牡丹江市利民建筑工程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计委房屋动迁协议纠纷案□曹庆元等68人不服上海市静安区房产管理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案□成都市未来号商场诉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拆迁安置行政裁决案□林曦诉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拆迁后安置住房法定职责案□杨永生不服永安市建设委员会房屋拆迁裁决案□于栖楚诉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强制拆迁房屋案□张恩华张宝庆诉海淀房管局拆迁纠纷裁决案□单荣贵与高县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案□陈正心与定西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安置纠纷上诉案□聂俊熙等与魏勋惠等房屋析产、拆迁安置纠纷案□温州市房地产有限公司诉温州市茂华五金装潢公司房屋拆迁安置纠纷上诉案□吴金梅不服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拆迁裁决上诉案行政判决书□王洪不服大丰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大政限拆字(2001)1号限期拆迁决定案□宋永波不服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裁决上诉案□郑德诉常村镇人民政府强行拆除房屋未予补偿纠纷案□孙厚经诉讼孙传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沈阳三满贸易有限公司诉张忠禄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赵一飞诉辽宁金利房屋实业公司拆迁安置纠纷案□周旭铭诉讼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房屋拆迁协议纠纷案□付殿燕诉沈阳同联集团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肖荣光诉沈阳龙跃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于文章诉大庆市房产局房屋拆迁纠纷案□刘嗣钰等与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局房屋拆迁上诉案□孙和平诉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侵权附带行政赔偿案□王洪诉大丰市人民政府限期拆迁决定案□李庆龙诉宿迁市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陈携顺诉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黄甜等六人诉佛山市南海区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裁决案

#什么叫房屋拆迁裁决书#

裁决书是指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对拆迁评估结果,不能达成一.而申请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结果就是拆迁裁决书.

#房屋强拆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期限怎么定的?#

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根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立案期限。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须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3.第一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4.提起上诉的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5.第二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己转5年国有土地的房屋,接集体土地征收合法吗?#

土地通过合法出让或者流转成为国有土地的,土地的使用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不可以再按集体土地征收了,除非你的土地使用权证属于非法取得经法院判决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才会恢复集体土地性质,相关当事人还会承担违法责任。

#非法强制拆迁如何起诉#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其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其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被拆迁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9、申诉。

#如何处理公房拆迁纠纷#

一、行政裁: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行政或司法强:(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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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强拆行政判决书,强拆行政判决书怎么写

投稿:金锦凝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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