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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4、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就房屋征收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征收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如征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被征收人的姓名、住处、通讯地址等情况。第二,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位置、建筑面积、结构楼层、装修及周边环境等。第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应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第四,补偿方式。主要包括选择的补偿方式,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约定支付的时间;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应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差价结算等事宜。第五,补助费用。征收人应对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临时安置的,征收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还需要支付停产停业补偿费。第六,搬迁期限或过渡期限。搬迁期限就是指被征收人最晚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时间。过渡期是指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征收人提供可以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最晚时间。第七,违约责任。指违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按照约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征收人来说,违约的情况多为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补偿款或逾期交付产权调换的房屋;被征收人的违约情况多表现为不能按时搬迁房屋。【启东律师】http://www.lawtime.cn/qidong第八,其他内容。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征收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比较《房屋拆迁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定,可以发现《房屋征收条例》在规定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时,没有使用《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规定“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实在怎么看都有一些别扭。《房屋征收条例》没有使用“应当”应当是立法技术的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如果提起诉讼,有关征收补偿协议的问题就来了。另一方是应该提起民事诉讼呢,还是应该提起行政诉讼。看来最高法院为此又要发生争论。也就是说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性质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合同。所以要区分这个问题,是因为向法院起诉时要区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根据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不同,法院要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因此确定征收补偿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合同不是玩无聊的概念游戏,而是一个实务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同样的问题已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发生过。民法学者、被拆迁人一般认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协议;行政法学者、拆迁人一般认为是行政合同。最高法院认定是民事协议,因此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定为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尽管最高法院作出认定后,仍有行政法学者在谈论行政合同时提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属性之争,是民法学者的观点最终被采纳。原因可能是房屋拆迁制度的主体是民事,行政制度只是辅助,拆迁行为总体而言是民事行为。《房屋征收条例》要规定征收双方订立征收补偿协议,便又一次要引起人们的争论,又一次要就一种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合同展开法理辩论。其实如果法院不区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区分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没有意义,但法院要区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一个合同引起的争议,法院要决定是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受理、立案,还是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受理、立案。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受理、立案的合同必须是行政合同。因此,实务上区分征收补偿协议是民事协议还是行政合同不是没有意义,这决定着协议履行争议发生后,是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还是行政诉讼程序解决争议。《房屋拆迁条例》变成《房屋征收条例》,即从“拆迁”变成“征收”变化的内容是什么,是什么得以可以区分“拆迁”与“征收”的不同,或者说“拆迁”与“征收”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拆迁”变成“征收”绝不只限于两个词引起的称呼变化,变化的是两套制度的法律性质,即转移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从民事方式变成行政方式,从非强制的方式变成强制性的方式。《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转移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行为的性质属于民事行为,虽然该民事行为是一种经行政许可的民事行为,其行为性质在法律上仍然是民事行为。《房屋征收条例》则将转移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性质从民事行为转变成行政行为,将基于平等、自愿的行为转变成由行政机关单方决定的强制性行为。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将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时,对“征收”与“征用”概念进行的区分是,“征收”是转移所有权,“征用”是不转移所有权。因此,征收房屋行为是转移房屋所有权行为,即将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从被征收人转移至征收人,因此房屋征收的法律性质是转移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至征收人,而转移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至征收人的目的则是要拆除被征收的房屋,腾出土地另作他用。因为征收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行政行为,因此,从房屋拆迁变成房屋征收变化的不仅仅只是名称,而是其法律行为的性质。行为性质从民事变成行政,行为主体从开发商变成行政机关,行为效力从平等、自愿变成单方强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民事行政法律属性之争,也许该轮到行政法学者的观点优势。因为房屋征收行为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应该不会有争议,其行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征收补偿协议,实在没有理由成为民事协议。一个民事行为成为一个行政行为的主要组成部分,这样的法理实在是难以成立。法理学上将征收补偿协议认定为行政合同并不难,定性其为行政合同,规定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受理、立案也容易。只是当征收人要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纠纷的原告起诉时,麻烦就会产生,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而不能是公民个人。
由于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在土地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首先因为你本身对这事情就不是很清楚,你对为什么交这个钱不清楚,因为你无法清楚的描述所以我也无法给你作答。但是你要明白一个事情:领取房产证的房子无法作废的。你家要是面临拆迁问题,你的土地证有吗?如果没有就麻烦了,因为没有你还要找开发商帮你办理,这样开发商就可以卡你,要你交钱。如果有土地证你根本不要当心什么问题。还有警察无权利帮你的房产证作废,除非警察向法院申请执行令。但是没那么简单的,中国的法院一个案件是要拖很长时间的。如果你求个安心,还是找警察了解好情况,找个律师谈谈。
按照你们之前定的合同,押金是不能够退给你们的。当初签订转租合同的时候因为你们手里没留一份,所以你们现在处于被动的位置,不退给你们是无话可说的,这跟对方的态度没有关系。 如果你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是你接受不了的,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到房子的房东,看他们之前跟转租给你们的人所签的合同是否有这样一项:房屋租赁期间不能够转租给他人。不过这是很困难的,你可以自己考虑看看。
1、你可以要求法院执行,而且要催着法院。2、房产的执行,要看是被告家庭的唯一房产否,如果是唯一房产,法院原则上是不执行的,怕被告一家没地方住。3、被告提出异议没用,要抵押权人来提异议。如果法院受理异议,就要再打一场官司。4、房屋抵押要以登记生效的,所以靠他们私下写的条没用的。5、法院的执行一定要催着,天天催。不要怕不好意思,天天打电话给执行法官。
9月27日,国土资源部透露,全国31个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同时,北京、上海、重庆、江苏、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整合任务。9月22日,深圳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为全国一线城市中,首家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城市。而就在昨日,有消息称房产证也将正式退出广州的历史舞台。这个消息什么意思呢??这也就是说,以后房产没有40/50/70年的限制,大家以前纠结的这些将毫无意义!以后都将是统一不动产权证!以前几十年只是土地使用年限而已,房子永远都是大家的!包括现在的不动产,也是这样的,土地永远计算时间,房子永久是大家的,而下月起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产权已统一,永久产权。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根据现有资料显示,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新政办理多新工序,需出带编码图纸据房管局表示,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唯一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相关按揭公司提醒,到测绘院出具图纸需备齐业主本人拿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费用大概40元左右。如果新买家是一个人就出两份图,两个人就出三份。而荔湾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友情提示:如近期需要办理房产证,最好先办理现版本的房产证,因为不动产权证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在不动产证办理刚开始的阶段,办理过程可能会比较麻烦。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动产证启用后,原有的房产证一样有效。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来了,对楼市有什么影响?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两个功能: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而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后,直接影响的还是房产持有者。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虽然不动产登记出现了明确的时间表,但具体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一是市民接受的过程,二是具体实施细则落地。目前看对房地产市场尚未马上产生直接影响。不过从长远考虑,业内人士提醒对于手头有多套房产的业主而言,有些房产确实需要早做调整和处理。专家亦表示,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应不会立竿见影,但长远来看还是会有抑制房产投资,打击多套房业主的持有信心的效果。因为,除了在重庆和上海试点征收的房产税,目前我国尚未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其中的一大原因正是产权登记不到位,统一登记制度的出台,就为住宅在内的不动产提供了征税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中国将形成一套独立的、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制度,这套系统是今后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基础,并将对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产生影响。来源:广州日报(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安置费拿出来共管可行。赡养老人是义务。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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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强拆立案是什么意思,强拆立案是什么意思啊
投稿:郑宇浩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