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害人后,他的“儿子”又害人了,房地产开发商害人后,他的“儿子”又害人了
起诉房产开发商如下:
一、收集相关证据,书写起诉状;
二、向开发商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四、法院开庭审理,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判。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流程及材料
一、想要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三、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四、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五、法院作出判决。
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起诉状一式两份,以及案件受理费。在法院立案后,原告还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及个人财产的证据,如果涉及孩子抚养还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抚养或者不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如何的
法院起诉离婚总共有三个程序:
(一)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也是起诉离婚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抚养费起诉程序
抚养费起诉流程:一、起诉: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三、审理前的准备,身份信息材料及抚养费问题的相关证据材料。四、开庭审理,如果被告不到庭,按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血泪控诉房地产奸商之十大忽悠开发商售楼沙盘里展示的小区紧邻百米绿化带或万亩森林公园被道路或其他楼盘所代替;会所等娱乐设施变成了饭馆、超市;而十几分钟的车程开了半小时也到不了
如果遇到其中任意一种情况,证明你被房产商忽悠了。为了避免更多的人上当,我们推出房地产奸商忽悠词典,给您提个醒。
忽悠1口若悬河楼书失信
类似忽悠
绿地变住宅或者车位,就是这类忽悠所埋下的祸根。
【典型案例】
绿地变围墙景观全取消
2003年6月,陈先生购买位于望京某楼盘一套房屋。买房时售楼小姐介绍,小区将南湖路设置主入口;小区内将建有溢水石壁与喷水设施等景观。开发商在售楼书及口头上承诺,将建设小区内的老年活动区、儿童活动区、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
2005年5月,开发商在完成商务楼的施工后,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停建了原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溢水石壁与喷水设施等景观,并将小区主入口沿路向后移了50米。开发商还在小区住宅楼和商务楼之间建造了规划中不存在的隔离围墙,使得小区绿化面积大幅缩水,老年活动区、儿童活动区等配套设施不见踪影。开发商称:溢水石壁与喷水设施等景观以及老年活动区、儿童活动区等设施,由于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具有约束力。
【专家解析】
期房风险以此为大
北京链家地产调研中心总监金育松表示,目前市场上的所谓期房风险,除楼盘因为开发商资金短缺导致无法完工外,主要就是开发商隐瞒或故意回避一些楼盘的规划设计、施工进展、装修品位、物业管理单位的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的规划、市政配套的建设等实际情况,导致将来业主入住后的房屋、环境、物业管理水平与当初开发商卖楼时的描述不符。这种不符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业主入住的房子与开发商所描述将来时的现房品质下降。
【律师说法】
业主应通过监事会监督
尹秀超表示,业主知情权主要有,了解楼盘周边环境建设、楼盘的施工进度、装修材料的品牌、选用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管理经验以及收费标准,车位的位置、数量、停车费等。这些问题都是开发商在售楼阶段向购房人进行说明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监事会随时监督工程进度与质量;事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公示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经验、收费标准及依据。
忽悠2售后包租诱人投资
类似忽悠
不仅是产权酒店,目前许多商铺也正玩售后包租花招。如10年包租、年收益8%、统一经营、原价回购、提供每年8%的物业补贴
【典型案例】
十多万元投资三年回报700元
看到投资10万元享有京郊四星级度假酒店的产权,还可与全世界各地的酒店进行交换,每年更可获得高达3万元的客房利润分红广告。2002年,动了心的石先生与延庆某假日酒店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他以10万元首付买下56平方米一个房间。合同承诺,根据经营状况扣掉经营管理费、暖气费、物业费等,60%的收益归业主所有。该酒店在2003年投入使用,然而经营一年,七扣八扣之后,石先生只获得了不到700元回报。2004年,改变了回报方式,一年过后更是没落着分文。在与开发商交涉后他得到了3.3万元的住房券,意思是他可以用来住自己的酒店,或者卖给别人。渐渐对酒店失去信心的石先生并没有动这些住房券,年底开发商用15%现金回购,最后折成的5000元他同样也没拿到。此时,在没有回报的情况下,石先生停止了还贷,投资3年到现在,10万元首付款外加22个月的月供,石先生一共从该酒店得到不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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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来源:临律-房地产开发商害人后,他的“儿子”又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