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6 14:37:41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法律分析:在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拆迁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如果舆情管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可能导致暴力事件发生。因此,拆迁时应当注重舆情管理,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舆情问题

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拆迁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如果舆情管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可能导致暴力事件发生。因此,拆迁时应当注重舆情管理,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舆情问题,做到公开透明,避免产生误解或引发群体性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采取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其行政行为的内容和依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拆迁原则是怎样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

(3)等价交换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一、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1978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1979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1990年4月1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二、拆迁安置房分类如何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三、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怎么办?

一、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怎么办?

拆迁引起舆情纠纷可以采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起诉等的方式处理纠纷,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处理纠纷的方式: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作为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民事诉讼,但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5、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

二、引起征地拆迁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征地拆迁纠纷的原因包括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着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等,此外还存在以下原因:

1、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法律的空白和“盲点”。

3、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4、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

5、司法强拆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6、当事人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的维权意识不够。

7、房屋征收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是比较多的,若是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可能会放大征地拆迁纠纷的影响力。拆迁纠纷引起舆情之后,可能会加大处理该纠纷的难度。故此不管是对于拆迁方、还是对于被拆迁方,在纠纷发生后,最好是及时选择选择合适的处理纠纷的方法。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呢

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意思

拆迁方面基层舆情应对

拆迁舆情风险

征地拆迁引发舆情处置方案

拆迁媒体

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意思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来源:头条-拆迁过程中舆情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