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强拆不服怎么办,1、对司法强拆不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
1、对司法强拆不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知道强拆属于行政行为后的六十日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一、强制拆迁的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受。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法律分析:通俗的说,司法强拆其实就是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自己没有权利做的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没有合法征收的情况下,征收机关没有权力实施拆除等处罚行为。先补偿后搬迁,是征收土地和房屋时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在获得安置补偿之前,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当事人可以报警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一、如何判定司法强拆是否合法?
对于被征收人而言,在遭遇司法强拆时,应当首先要判定自己面临的司法强拆是否合法。其判定内容主要从五个方面考量:
(1)是否具有合理合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合理合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司法强拆的基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没有向被征收人作出、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补偿决定明显不合理、不合法,政府是不能实施拆除。
(2)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否适格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才具有申请法院强拆的主体资格,其他主体均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的资格。
(3)被征收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不复议、不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只有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间内被征收人不搬迁、且在该决定通知到达被征收人之日起60天内不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政府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房屋。因而,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时,应当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的方式积极主动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4)强制拆除的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可知,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被征收人是否得到合法合理补偿
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应当保证被征收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即安置房置换或足额的货币补偿,政府在被征收方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遇到司法强拆怎么办
●对司法强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司法强拆怎样补偿
●司法强拆不可诉吗
●司法强拆违法怎么告
●司法强拆必须走的法律程序
●司法强拆上面建筑物有补偿吗
●对司法强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司法强拆违法怎么办
●司法强拆还会有补偿奖励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笫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张国平律师获聘南山区上市公司法律服务中心法律专家,新公司法 企业法律顾问 北京律师 股东名册 民营企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被司法强拆后如何处理?,司法强拆以后怎么办,有什么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司法局公证费用怎么收取,司法公证处做公证收费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司法强拆与行政强拆的区别,司法强拆由谁执行: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司法解释,不动产专属管辖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重庆市司法局律师收费标准 ,重庆市律师收费标准2021: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司法鉴定机构分级的评定办法是怎样的?,司法鉴定机构分级别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司法人未出资需要承担的责任,出资人不是法人承担什么责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起诉了征补决定还能司法强拆吗,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后可以强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拆起诉,却被裁定驳回?,司法强拆裁定书可以上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拆分为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只有两字之差区别却很大,司法强拆法律法规: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进入司法强拆步骤,法院强拆要走哪些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院裁定强拆还有救济途径吗,司法强拆裁定后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广西征地补偿律师的司法依据是什么,广西征地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要求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过程中什么情况下法院才会对你的房子进行司法强拆,征地拆迁在什么阶段: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司法强制拆迁可以起诉吗,司法强拆可以起诉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司法强拆必须走的法律程序,如何进行司法强拆?需要什么手续?: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司法强拆程序,强拆房屋的法律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临律-对司法强拆不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