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违法强拆房屋后行政赔偿的评估时点,将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和损失弥补结果,有时赔偿过程继续多年,房屋、土地价...
一般来说,房屋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不少案件在赔偿诉讼中也仍然引用多年前的评估报告,如果房价变化巨大,这无疑对被征收老百姓来说不公平。
在圣运律师代理的湖南一起案例中,就指出评估报告的时间点太早的问题,案件中时隔两年多法院作出补偿决定时,价格因素可能有变化,法院对此应作出合理解释。
案件上诉至湖南高院后,征收部门马上找到姜女士协商,最后达成协议,当事人选择全货币补偿,目前补偿款已全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