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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宅门口的土地怎么处理?,宅基地门口空地使用权: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5 23:05:4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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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宅门口的土地怎么处理?,宅基地被占用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①在我国,土地分为两

基地宅门口的土地怎么处理?,宅基地门口空地使用权: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基地宅门口的土地怎么处理?

宅基地被占用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①在我国,土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村集体所有权的集体土地。而对于宅基地来说,宅基地和其周边的土地以及其他的宅基地都是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

②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民的自留地是相连或者相邻的一个整体,都是归集体所有,如果在批准的宅基地面积以外再搞建设,那么这部分建设的用地就会被认定为是超出的面积,就会被收取一定的费用。

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群众所有制,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给于村民用于建设住房的,农村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所有。

①双方和平协商解决: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于这类纠纷,最好是双方和平协商解决,毕竟这都是些鸡毛蒜皮小事,不应为此发生不愉快,若二者协商解决,省时又省力。

②村委会出面解决:村民争占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引发的纠纷,若双方无法和平解决,可由村委会来协商解决,告知宅基地以外空闲地的归属,并让双方各自退步,进一步解决问题。

③申请仲裁:村民争占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引发的纠纷,若村委会还无法解决,则由人民法院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

总的来说,无论是宅基地还是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都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农民不要随便占用堆放杂物、种植作物等。对于邻间引发纠纷的,可由双方或村委会协商解决。

一户多宅基地暂时不予回收,同时也不予确权登记,以后涉及征地拆迁,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会有超占多占的情况,为避免出现大规模的回收,国家会给予一个明确的范围,超出范围,暂时不予回收,同时也不予确权登记,以后涉及征地拆迁,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农村拆了宅基地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因此,农村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农民的原有宅基地应该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当然,现在农村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一般是原有人员改为耕地使用,要作为宅基地,必须重新通过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宅基地门口空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宅基地门口空地使用权其属于私人所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h3>四、农村拆了宅基地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因此,农村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农民的原有宅基地应该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当然,现在农村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一般是原有人员改为耕地使用,要作为宅基地,必须重新通过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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