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开挖地方土地到哪里可以投诉,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占用土地罪,村民有权向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控告,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占用土地罪,即非法批准征用,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占用土地罪,村民有权向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控告,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占用土地罪,即非法批准征用,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所谓占用土地,是指对土地事实上的控制、管理与使用。为了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能有效正确地利用,国家通过法律对土地征用、占用等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第四,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第五,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对私自开挖土地的,可以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12336;也可以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控告。,国土局
偷挖公共土地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没收新建建筑物和设施、罚款和责令改正。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耕地罪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在于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对于处罚措施,前者没有明确罚金标准,而后者采取罚金制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偷挖公共土地该怎么进行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2、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3、没收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并处罚款。
4、责令限期改正。
5、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非法占用耕地罪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有哪些
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买卖以外的其他形式非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征用或者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者末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括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他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买卖的实质而将土地卖给他人的两种行为方式。
3、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结语
依据《土地管理法》,对于偷挖公共土地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没收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并处罚款,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非法占用耕地罪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在于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非法占用耕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保护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对于处罚方式,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采取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占用土地罪,村民有权向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控告,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占用土地罪,即非法批准征用,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所谓占用土地,是指对土地事实上的控制、管理与使用。为了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能有效正确地利用,国家通过法律对土地征用、占用等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第四,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第五,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对私自开挖土地的,可以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12336;也可以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控告。,国土局
h3>四、私自开挖土地违法怎么办偷挖公共土地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没收新建建筑物和设施、罚款和责令改正。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耕地罪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在于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对于处罚措施,前者没有明确罚金标准,而后者采取罚金制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偷挖公共土地该怎么进行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2、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3、没收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并处罚款。
4、责令限期改正。
5、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非法占用耕地罪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有哪些
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买卖以外的其他形式非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即未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征用或者划拨手续的行为,或者末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转让的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包括毫不掩饰和明码标价地将土地卖给他人,而收取价款和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买卖的实质而将土地卖给他人的两种行为方式。
3、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结语
依据《土地管理法》,对于偷挖公共土地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没收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并处罚款,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非法占用耕地罪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在于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非法占用耕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保护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对于处罚方式,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采取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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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来源:临律-私自开挖地方土地到哪里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