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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对政府征地,如何处理?,村民反对政府征地,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09 17:08:0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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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对政府征地,如何处理?,征地需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补偿不得低于地价,需公告征地文号和补偿标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违法征地可拒绝交出土地。最简单判断征地合法性是有两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法律分析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

村民反对政府征地,如何处理?,村民反对政府征地,怎么办?: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村民反对政府征地,如何处理?

征地需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补偿不得低于地价,需公告征地文号和补偿标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违法征地可拒绝交出土地。最简单判断征地合法性是有两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拓展延伸

解决村民反对政府征地的合法途径和策略

解决村民反对政府征地的合法途径和策略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政策和社会因素。首先,政府应积极与村民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其次,政府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提供征地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解释,以增加村民的理解和认同。同时,政府可以考虑采取补偿措施,确保村民在征地过程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此外,政府可以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他们的权益。最重要的是,政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征地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通过以上合法途径和策略,可以有效解决村民反对政府征地的问题,实现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双赢局面。

结语

合法征地需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地价,征地需公告并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判断征地合法性可依据两公告。解决村民反对征地,政府应与村民沟通协商,提供合法性解释,确保公平补偿,听取意见并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与公正。通过合法途径与策略实现双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二、村民反对土地征收,如何应对?

本文讲述了征地赔偿纠纷的解决方式。如果农民不同意征地,他们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将作出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农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如果复议决定不服,他们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的争议。

法律分析

如果农民不同意征地,他们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将作出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农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如果复议决定不服,他们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征地赔偿纠纷怎么处理拆迁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

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

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

二、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

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是: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三、征地补偿低怎么办

征地补偿过低怎么办,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结语

农民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赔偿纠纷时,可以先申请协调或裁决。如果协调不成,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将作出裁决。对作出的裁决不服,农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解决拆迁补偿款纠纷时,农民可以尝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或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如果征地补偿过低,农民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三、村民反对政府征地,怎么办?

律师解析:征地需由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地价,征地范围内需公告并支付一次性补偿款,附着物补偿由当地制定,违法征地可拒绝交出土地。判断征地合法性需看两公告:市县政府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无公告则征地不合法,农民有权拒绝政府强占。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拓展延伸

政府征地引发村民抗议,如何妥善解决?

面对政府征地引发的村民抗议,妥善解决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政府应该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和协商,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和听取公众意见的方式,建立起互信和合作的基础。其次,政府可以考虑采取更加灵活和公正的征地方式,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例如,可以与村民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并提供多种选择,如金钱补偿、土地置换等。此外,政府还应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确保征地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最重要的是,政府应该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途径,以减少征地对村民生计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应用,我们可以更好地妥善解决政府征地引发的村民抗议,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结语

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与村民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保障他们的权益,是解决征地引发的抗议的关键。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确保征地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动可持续发展,为村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途径,有助于缓解征地对村民生计的影响。通过综合应用上述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政府征地引发的村民抗议,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h3>四、村民反对土地征收,如何应对?

本文讲述了征地赔偿纠纷的解决方式。如果农民不同意征地,他们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将作出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农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如果复议决定不服,他们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的争议。

法律分析

如果农民不同意征地,他们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将作出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农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如果复议决定不服,他们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征地赔偿纠纷怎么处理拆迁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

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

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

二、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

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是: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三、征地补偿低怎么办

征地补偿过低怎么办,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结语

农民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赔偿纠纷时,可以先申请协调或裁决。如果协调不成,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将作出裁决。对作出的裁决不服,农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解决拆迁补偿款纠纷时,农民可以尝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或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如果征地补偿过低,农民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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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村民反对政府征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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