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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买卖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1、手续费:苏州住所6元/平方米,非住所10元/平方米。一般规定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一般苏州房产住所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金:一般是在过户时收取,按苏州房子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苏州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要交的苏州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买卖成交报价计征;自己采购的自用一般住所(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买卖报价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折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从头购置房产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有些免征契税,成交报价超越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越有些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按苏州正常买卖成交报价计征,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7、所得税:苏州所购房子不满五年上市买卖时收取,有两种方法:税率20%,按产业转让所得(本次买卖报价-房子原价-原交纳契税-本次交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未能供给原购房的按已成交报价的1%征收。卖方承担。
二、房产过户
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一、苏州律师费收费标准,怎么算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1500-8000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万元,≤10万元4.8-6.4%
>10万元,≤50万元4-4.8%
>50万元,≤100万元3.2-4%
>100万元,≤500万元2.4-3.2%
>500万元,≤1000万元1.6-2.4%
>1000万元,≤1亿元0.8-1.6%
>1亿元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5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100-2000元/小时。
二、律师高额收费怎么办
1.律师高额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还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3、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三、对于找律师的优势是什么
找律师,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生活中遇到纠纷也会更多的倾向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诉讼涉及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因此,聘请了律师,则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诉讼风险。
2、
作为原告请律师能全面提出索赔请求,作为被告则能与对方权利对等。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提出全面的赔偿,并指导当事人或者由律师完整的收集证据,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请求得到支持。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同样可以与之对抗,维护正当权益。
3、
请律师能减少当事人的痛苦。普通人很少会和法院打交道,特别是碰上不讲理的对方,一个普通人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请律师以后就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少了很多烦心事。请律师更容易胜诉,索赔更充分。
1、报警处理。
2、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拆。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的强拆。
各区办理准迁证地址:
1、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117号
2、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
3、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楼
4、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
5、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
地址::苏州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公检法大楼
6、苏州市人才引进申报
地址: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
电话:65815515、65221132、65221615
一、被强拆打什么电话投诉
被强拆可以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1.报警处理。
2.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法律规定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大致如下:
1.未经裁决的;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
二、被强拆后最有效的方法
被强拆后最有效的方法是:及时报警、并拍照留证,或者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对于强拆房屋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行为而定,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取证后向法院来进行起诉处理。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
三、被强拆后的赔偿
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
一、苏州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5年苏州市铁路项目人民政府规定
1、经采样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基数为:
(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7600元。
(2)商业用房:沿次要道路一层每平方米15100元;
沿次要道路二层每平方米9710元;
沿次要道路三层每平方米7550元。
(3)综合用房:每平方米6720元。
(4)工业仓储用房:每平方米2358元。
2、搬迁补偿费。
(1)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5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算),增加100元搬迁补偿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一次性发放二次搬迁补偿费。
(2)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费。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5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40平方米(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计算),增加500元搬迁补偿费。
3、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
住宅的按每平方米每月14元发放。发放中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征收商业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征收非商业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城市房屋拆迁怎么估价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1、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2、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3、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三、遇到宅基地拆迁问题怎么办?
找律师,律师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商品房拆迁怎么赔
1、商品房拆迁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以及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等补偿费。
拆迁可以向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如果是非法强拆,当事人可以去纪委举报,也可以去信访部门投诉。此外,根据法律法律规定,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拆迁补偿纠纷解决途径
拆迁补偿纠纷解决途径通常有多种选择。首先,当您遇到拆迁补偿问题时,可以尝试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例如当地政府拆迁办公室或城市规划部门。他们可能会提供补偿方案或解决方案。其次,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途径。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调解来解决纠纷,这是一种相对快速和低成本的解决方式。最后,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争议。总之,选择适合您情况的解决途径是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关键。
拆迁补偿纠纷解决途径多样。可向监管部门投诉,非法强拆可向纪委举报或信访部门投诉。法律规定还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对违法行为追责。解决纠纷可与相关部门协商,寻求法律援助,考虑仲裁或调解。无法解决可提起诉讼。选择适合的途径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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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苏州拆迁公司电话多少号码,苏州拆迁公司电话多少号码查询
投稿:梁文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