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房屋拆迁遇到的问题: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10-14 13:55:10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房屋拆迁遇到的问题,政府房屋拆迁程序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二)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三)不告知听证权;(四)调查工作不细致;(五)补偿、安置不到位;(六)送达手续不到位。一、拆迁时政府需公

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房屋拆迁遇到的问题: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房屋拆迁遇到的问题

政府房屋拆迁程序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二)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三)不告知听证权;

(四)调查工作不细致;

(五)补偿、安置不到位;

(六)送达手续不到位。

一、拆迁时政府需公开什么信息

在征地拆迁活动当中,政府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几项:一、征地批文,具体包括: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二、征地告知书,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三、一书四方案,包括:1、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2、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四、征地公告,包括: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如果被拆迁人在征收时未能见到上述公告内容,均有权向政府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地机关向其公开征地相关信息。

二、农村土地修公路怎么征收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二、房屋拆迁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如在寇家塬镇横沟村温泉旅游开发中,该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其征地拆迁也是快速致富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因此,开发投资方可尝试让被征地农民入股,以后在经营中按比例分红,或在旅游公司中安置被征地村民,使其享受到开发带来的利益,这样不仅可以顺利的征地拆迁,还可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以实现共赢。同时,在以后的旅游业或相关产业发展中,政府应承诺给当地百姓更多的实惠,比如在运输、餐饮、税收等方面给农民以优惠,或安置相关村民,使农民真正享受的征地拆迁带来的益处,以提高其拆迁征地的积极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拆迁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有哪些

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

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

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

一、安置房是怎么回事

安置房是政府在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安置被拆迁居民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使用的房屋被安置。根据中国法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只能在取得安置房产权证书后进行。此时,转让交易与普通住房没有区别。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农民。

二、安置房买卖有法律效力吗?

安置房买卖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法律保护。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债权的法律效力。

三、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房屋拆迁不合理找谁

一、房屋拆迁不合理找谁?1、房屋拆迁纠纷找拆迁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政府投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对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是属于民事纠纷事项,可以根据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是否可以拒绝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拒绝征收的。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

关于房子拆迁

房屋拆迁有关规定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具体法规政策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的新政策

关于房屋拆迁法律规定

房屋拆迁有关法律

关于房屋拆迁标准

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

2021国家拆迁新政

2021国家拆迁新政

2020年国家拆迁新规

2021年国家拆迁政策文件

国家拆迁最新政策2020

2021年国家拆迁补偿办法

2020国家拆迁补偿新标准

国家拆迁新标准

2021年国家拆迁最新政策

2021年国家出台拆迁新政策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是如何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南阳 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南阳民房拆除赔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潍坊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集体土地使用权拆迁有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的区别,征迁和拆迁补偿一样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辽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沈阳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德阳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四川省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河道两边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河道整治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云南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云南省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继承,农村已分家拆迁安置的儿子能继承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潍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山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1: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房屋拆迁包括院子补偿吗,拆迁补偿的宅基地包括院子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拆迁七大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湖南,湖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2: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江苏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新政策,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合肥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湖北省2024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江苏常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江苏常州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芜湖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芜湖市2023拆迁补偿细则: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关于房子拆迁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赵兴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