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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拆迁标准户口是多少(浙江房子拆迁)

  • 发布时间:

    2024-10-09 16:33:0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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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拆迁标准户口是多少(浙江房子拆迁)

#浙江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一)湖州市中心城市、吴兴区和南浔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征用补偿实行区片综合价。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除房屋外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及工作经费等组成。其补偿标准为:  1.水田、旱地、菜地、园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4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4400元/亩,安置补助费19800元/亩(按人均耕地高于或等于1亩计算,人均耕地低于1亩的按实计算)。  2.其它土地征地补偿费20000元/亩。  (二)湖州市中心城市、吴兴区和南浔区建制镇规划区外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按产值倍数法计算,但年产值不得低于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03]21号)文件规定的1500元/亩标准。  二、安置人数的计算  被征地安置人员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被征地安置人员的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征地安置的基准日以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时间为准。  三、征用土地补偿费的使用  在市区城镇规划区内征用土地时年满18周岁的被征地安置人员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人从征用土地补偿费中提取23000元(17800元的安置补助费和5200元的土地补偿费)作为基本生活保障费。同时,在市区范围内征用土地的,统一从土地补偿费中每亩提取基本生活保障统筹费2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费、统筹费由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土地时统一收缴并划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帐户,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8周岁以下不符合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安置人员,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13000元。其余的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管理、使用。  四、实行留地安置  为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对城镇周边征地较多的村,在符合城镇规划,依法用地的前提下,按该村实际拥有可发展建设用地总量的5-7%,集中成片,一次性核定给村集体,作为安置用地。安置用地在实际使用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严格规范征用土地秩序  为确保土地征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秩序,土地征用工作必须依法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市统一征地机构具体实施。任何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不得直接征用集体土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依法征地,依法补偿,被征地单位不得提出额外补偿要求。征地补偿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拖延交地。  六、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政发[1999]72号文件停止执行。本通知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拆迁地的户口人口补偿是多少 有什么规定#

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  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  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  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  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  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  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四、拆迁人提供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依法补办建设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方可用于拆迁补偿。  五、拆除住宅楼房,其厨房、卫生间齐全的,一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拆除有厨房而卫生间公用或者有卫生间而厨房公用的住宅楼房,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加上其分摊的公用卫生间或者公用厨房的建筑面积后,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拆除成套住宅房屋,其厨房、卫生间等由两户以上合用的,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其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单独使用的房间的建筑面积加上其分摊的该套房屋合用的附属建筑面积后计算。

#拆迁补偿是按户口上的人口还是房子面积#

1. 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住房面积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2. 国家法律执掌大框架、把握大方向,地方政策因地制宜,把握细节。因此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结合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的多元化方式。现实中拆迁补偿的依据需要根据不同的拆迁安置项目来进行考量,是否与户口直接相关也依决定于地方拆迁政策的变化。各个项目的政策不同,补偿依据也会有所区别,但一定是在法律范围内的相对调整。3. 比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将户口作为补偿依据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扩展资料:一般补偿形式(1)私房补偿: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偿(房产证)+人头上的补偿(按户口)房屋上补偿公式:(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②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未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2)公房补偿:补偿对象为同住人(人头上的补偿)。同住人的认定以户口为依据,参照上海的应安置人口标准。如果是公房的户主,对房屋也有所有权,虽然没有产证,也可以分到房屋上的补偿。(3)享受过住房政策性补助和拆迁安置的,基于人头上的补偿不能拿到。拆迁补偿补偿继承问题(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户口人数多少有区别吗#

别听他们说,什么都不懂来这里瞎说 首先关于评估赔偿的事情 跟你家里人数 户口没关系 就是跟你的房子 宅基地 土地 土地上的东西有关 然后是回迁房和安置的问题 这个才跟户口和人数有关系 现在国家执行的政策大致是回迁房按 1:1的比例给你 也就说你家原来宅基地有多大 就给你多少回迁房 面积的话大概就是80年以前的老宅按照04亩也就是667×0。4=267平米,然后80年后的老宅按照03亩 也就是667×0.3= 200平米 这个各地可能有点区别 但是不会太大 太大的话就是都给当官的弄去了 然后是每户还是每人要和到50多平米来的 不够的话按这个标准 我忘记具体是多少了 因为现在户口管的严 所以不会出现一家10几口人的情况 所以 这一条几乎都用不上还有就是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 不管你花多少钱国家都不承认 最近也不批了 只能是你申请 由大队批准 本村的能买村里废弃的宅基地。希望能帮到你

#浙江省城填房屋拆迁跟户口人数有关联吗?#

是拆房子,不是拆户口; 是按面积和装修费算的,不是按人口的个数算的。 若要得到确切一点的参考情况,你得去拆迁办里找个熟人问一问,不要问跟班的。问一问被拆迁过的过来人也行。

#棚户区拆迁,有房产证没落户口怎麽算#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可以获得补偿,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和住房安置(即分房)补偿。没有户口的影响:、如果是农村,将不能获得农转非补偿(各地标准不一,按人头计,每人有3、4万元),也不能享受优惠养老保险。且房屋补偿房产证面积计。如果有户口按人头计,人越多房屋分得越多。2、如果是城市,房屋补偿按面积计,一般一个房产证补偿一套房,与人头无关。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户口分吗,补偿方式是什么#

房屋拆迁不是按照户口来分、是按照房子的平方和人头数来赔偿的。领取补偿款的必须是本地户口可以领取。外地户口不能领取补偿。

#拆迁补偿安置与户口有关吗#

1、房屋拆迁与户口人头的关系是需要区分不同性质的拆迁而定,按现行政策法规拆迁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两种性质。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据这个法规在房屋征收时是征收人对被征收人即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与户口和人头没有直接联系。对于不是产权人的实际居住人没有其它住所的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政府给予廉租房解决居住问题。3、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人口可以享受宅基地,但每户只能享受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按人口分配,按这一政策农村拆迁与户口和人头就密切的关系了。4、农村集体经济除了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外,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还制定了章程,规定了集体经济福利的分配方式,宅基地按户按人口分配如遇子女成家分户如何处理各村的乡规民约中都会有约定,拆迁如果是统一建房分配的也是按户口和人头享受集体经济的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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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浙江省房屋拆迁标准户口是多少,浙江省房屋拆迁标准户口是多少年

投稿:水然汐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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